时间:2022-11-10 15:53:10来源:法律常识
沪二手房屋交易流程参考
(1)意向:客户看中房屋,支付小额意向金(一般3-10万)到中介公司并签署《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委托中介方和业主斡旋;
(2)转定:意向斡旋成功,房东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相关配套文件,意向金转为定金,居间方(即中介方)将该笔定金出款至产权人名下境内有效账户,房东签收款收据;待该房地产产权信息调查完毕并确认交易安全,买家及时补足大定金(一般30万-100万);
(3)网签:约定上下家亲自至居间处(即中介处)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公证若有)及相关配套文件,并支付满足最低商业/组合贷款审核的35%首期房价款(含定金);
(4)申请贷款(若有):网签买卖合同当日,下家若需办理商业/组合贷款,银行老师到场办理并签订贷款合同及相关文件,贷款审批预计1-2月内完成;
(5)注销抵押(若有):若房屋内尚有未还清房屋抵押贷款,签订买卖合同后房东应将首付款专项用于还清房屋内贷款并于过户前取得全套银行抵押贷款注销材料(务必留存,过户注销用);
(6)迁户口:若房屋内有户口,房东必须于过户前或按合同约定时间内迁出房屋内所有户口;
(7)交易过户:买房贷款审批通过,房东房屋内抵押注销完毕且户口迁出完毕,上下家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大约一个小时办完),交易中心给到客户方预收件单;
(8)缴税、领证:过户后5个工作日后买家凭身份证、预件收单、税费银行卡到交易中心缴税,缴税完毕大约1个小时内领新产证和抵押证(若有);
(9)银行放款(若有):客户取得新产证和抵押证后于3个工作日内将抵押证递交银行,银行一般1-2个月内(年末、春节除外)放款至房东银行账户;
(10)交房:上家收到除尾款外的其他房价款后办理交房(结清水、电、煤、物业费、有线电视,物业更名等),结清尾款,签订《房屋交接书》,交易结束。
(11)购汇(若有):房东需要办理购汇的,应携带好相关材料至交易中心办理完税证明,并至银行办理购汇(全部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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