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23:21:07来源:法律常识
自《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征求意见稿,于1月17日征求完意见之后,就杳无音信了。
从平时与战友们聊天的情况来看,大家对于这部新法规,还是蛮期待的。
大家都期待着新法规早日颁布实施,在大家期待的背后,其实也关联着每一个退役军人的切身利益。
老张,最近显得十分烦躁,因为他年底就要达龄退役了。
这个还不是最关键的原因,最关键的是,他期待着新条例要他退役前能否出台实施。
从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情况来看,如果新条例顺利出台,他就可以在全地区范围内灵活选择安置地了。
他原本想在安置地区范围内的另外一个县级市安置,但是按照老政策,是没有办法实现的。
只有新政策施行之后,他才可以实现这个目的。
随着自己达龄退役时间点的日益临近,新条例却还没有动静,因此,他近段做梦都在想着新条例能否在明天出现。
类似老张想法的人应该还有很多,都想着在退役时,能否赶上新政策的“红利”,搭上新政的“首发车”。
从侧面也再次说明了大家对于新政策的期待, 在期待的背后,也侧面反映了是大家对于个人后路问题的一种期盼。
这种期盼是什么呢?
就是期盼在退役后,能够公平公正的得到对待,能够公平公正的给予安置。
说白了,就是尽可能的让自己后路无忧或者说后路少忧。
对于大家普遍关心的这个问题,在新条件的征求意见稿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答案。
还记得,在去年11月25日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通气会上,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领导们明确表示:
“事务部正在研究《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将会探索实施分类安置、对口安置、精准安置,积极推广转业军官‘直通车’安置模式,要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动联系当地驻军,准确掌握即将退役军人实际需求”。
同时,在征求意见稿也明确:
转业军官由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接收安置。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转业军官德才条件以及服现役期间的职务、等级、所做贡献、专长等和工作需要,统筹采取考核选调、考试考核、双向选择、“直通车”安置、指令性分配等方式妥善安排。
而在中发〔2001〕3号文件当中明确:
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党委、政府应当根据其德才条件和在军队的职务等级、贡献、专长安排工作和职务。
新政与老政相比,主要有三点变化:
一是安置前提是突出工作需要;
二是安置过程中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置;
三是安置最终归宿点是妥善安排。
可以说是整个安置过程有始有终,最终实现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最终目的。
这只是新政当中的一个点,类似其它的点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再一一列举了。
总之,新的条例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早日完善颁布实施,势必会更有利于退役安置工作的顺利圆满实施,势必会更进一步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战友们,让我们共同期愿这个序幕早日开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