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3:16:08来源:法律常识
部分政策调整内容包括: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境外机构、个人购房。调整细则如下:
1、外商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比例,参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执行;
2、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政策;
3、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若果是实施限购政策的城市,外籍人士购房需遵守当地购房政策;
4、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外商可按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外汇登记。
目前,外籍人士在华购房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相关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如下:
1、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境外机构只能在注册城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外籍人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需要检查相关材料、验证购房人持有房屋情况,另外以下材料需要具备:
①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
②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
3、购房结汇需要按《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6〕47号)执行:审核提交的申请材料,若符合规定的,在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办理即时备案登记。
1、身份证明:
港澳同胞提供特别行政区护照或居民身份证往来大陆通行证;
台湾同胞提供台胞证或经确认的身份证明;
外国人提供护照和外国人居留证(无居留证地提供中国公证机构的护照中文译本)
2、其他材料:
①买卖合同公证书;
②《房屋评估报告》;
③《房地测绘证明》。
3、外籍人申请购房贷款时应提供的资料:
①身份证明(同上);
②首付证明;
③贷款人的收入证明、学历证明及资信证明;
④婚姻证明(结婚证),如果外籍购房者夫妻一方委托另一方办理贷款,需要出具《授权委托书》,且委托书要通过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驻我国使、领馆认证。
4、注意事项
外籍人如果委托代理人购房,需要办理委托公证手续,在委托书中应当明确委托的权限及期限,以免因授权不明给委托人造成损失。
外籍人士在境内购房首先应该在购房资格上面符合外购房政策;其次,将应该准备的资料准备充足,再按照购房顺序进行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对外籍人士在境内的购房政策有了解,以免购房过程中,受政策门槛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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