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22:59:09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调查令
律师调查令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自己需要的证据,经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由人民法院签发给当事人的诉讼代理律师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搜集证据的法律文件。
律师调查令不仅可以调动律师取证的积极性,为法官裁判和执行提供更多更可靠的证据,有利于形成更为公正及符合客观事实的判决结果,从而提高司法公信力,也可以给律师取证活动提供了必要的辅助,有效减少取证过程中的种种阻力,保障了程序正义。特别是在执行环节,律师调查令制度是强化申请执行人财产调查能力的有效手段,可以适当减轻法院财产调查的负担,有助于逐步形成当事人主动调查和法院依职权调查相结合的财产调查机制。
“尚方宝剑”如何更具锋芒?
如何让律师在诉讼案件中调查取证权利行使的更便捷?如何让审判效率再提高,使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中的“执行合同”期限再缩短?
近日,福州中院召开律师调查令相关问题调研座谈会。
会议邀请福建省证监局,福州市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建设局、房地产登记中心、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建行、省农行,市律协等部门及部分律师代表参加。
与会各方就如何规范诉讼代理律师申请调查令,接受调查人协助取证,人民法院完善调查令审核、开具、保障、惩戒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会上,与会代表还对律师取证权利来源、调查令制作的格式规范、调查内容指向具体明确、调查令及持令人信息真实性核查、调查权限范围、涉密信息泄露顾虑等延伸问题展开了有益的探讨。
经过研讨,会议达成在既能加大对律师调查权利的有力保障而又最大程度地防止调查权利滥用的基础上,推动规范调查令适用的共识。
下一步,福州中院将力促政府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等有关单位形成积极配合律师持调查令行使取证权利的制度规范,并将尽快完善协助办理调查令中的程序,为优化福州营商环境主动作为,为促进福州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关于律师调查令,还应知道
调查令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调查令适用于对被执行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的证据材料调查收集,包括:(一)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二)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三)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有无实际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况。如申请执行人提供材料证明被执行人有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规避执行的嫌疑,并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调查令,由申请执行人的代理律师调查收集第三人的基本情况和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根据案情需要决定是否准许。
手持调查令可以调查什么内容?
(一)调查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执行人户籍登记、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婚姻登记、护照信息、社会保障情况等;(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房地产登记、机动车登记、机器设备登记、船舶登记、航空器登记、知识产权登记、股权登记、网络虚拟账号信息,以及股票、债券、基金等有价证券登记情况、拆迁补偿安置情况等;(三)调查被执行人对外债权情况;(四)调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等证据;(五)调查能够证明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况。
申领调查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领调查令必须提供下列材料:(一)申领调查令申请书,载明申领人和持令人的身份情况、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目的及其理由等;(二)申请调查特定证据材料的具体、明确线索;(三)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手续及其合法有效的律师执业证;(四)人民法院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律师持调查令有什么后续义务?
代理律师持令调查取证后,应当将调查收集的所有证据于调查结束后五日内提交人民法院。
对持令调查中获得的证据及信息,代理律师应当承担保密责任,且仅限于本案执行目的使用,不得泄露或在其他事务中使用。
来源:民二庭
编辑:可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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