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00:00:09来源:法律常识
九江新闻网讯 因为楼上漏水,自家天花板出现霉斑,家住庐山路旁的市民胡先生心急如焚。为此,胡先生多次找楼上的住户协商,但对方始终不同意赔偿。
据胡先生介绍,今年五六月份,他发现自家厨房的天花板开始变色,一开始只是颜色有些暗,后来逐渐生了霉斑。10月中旬,胡先生向楼上住户反映了这个情况,对方也检查了可能存在漏水的管道并进行了维修,不过拒绝了胡先生提出的赔偿要求。“楼上的住户说漏水不是他人为造成的,而是因为管道老化,而且现在已经修好了。”胡先生表示,他找工人粉刷天花板,还花了100多元,“这笔钱不应该我来承担”。
对此,浔城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认为,房屋漏水侵害他人利益的,应由造成漏水的房屋所有权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被侵害人损失。如果确认楼上漏水,那么胡先生的损失应由造成漏水的房屋所有权人负责,不但要对房屋进行堵漏和修补,还应该赔偿相应的损失。否则,胡先生可将楼上造成漏水的房屋所有权人起诉至法院。(记者 李超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