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找车祸损害赔偿律师,误判23年赔偿966万金哲宏

时间:2022-11-15 11:18:12来源:法律常识

冤狱23年金哲宏获国家赔偿468万元,属同类案件最高金额

9月6日,金哲宏与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屈振红、袭祥栋律师在吉林高院。受访者供图。

封面新闻记者 薛维睿

9月6日上午,金哲宏前往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取了国家赔偿决定书。按国家赔偿决定,金哲宏共计获得国家赔偿468万元,其中包含羁押8452天人身自由赔偿金2670324.88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2009675.12元。金哲宏1995年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死缓,入狱23年后被改判无罪。

金哲宏今日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屈振红、袭祥栋的陪同前往吉林高院。根据屈振红律师介绍,金哲宏获得的赔偿属同类案件全国最高金额。此前最高赔偿金额是屈振红代理的刘忠林案,去年刘忠林曾获得赔偿460万元。

冤狱23年金哲宏获国家赔偿468万元,属同类案件最高金额

金哲宏案获得468万元国家赔偿。受访者供图。

对此,屈振红律师分析,金哲宏被羁押天数为8452天,刘忠林是9217天,相比少了两年多,但金哲宏申请赔偿时,年度平均工资已经调整,适用315.94/天的标准(刘忠林适用284.74/天)。因此,金哲宏虽然被羁押天数少,但是人身自由赔偿金数额超过刘忠林(金哲宏267万,刘忠林262万)。

其次,虽然金哲宏坐牢时间相比刘忠林短两年,但是冤狱给他造成的伤害更大。根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金哲宏出事时,儿子不满两岁,入狱导致妻离子散,母亲也在他被收押后一年去世。另外,金哲宏服刑期间的身体状况很糟糕,不仅残疾拄拐无法直立行走,还有糖尿病、肾病、胃病、脑梗死等疾病。

屈律师说,正是考虑金哲宏这种特殊情况,最后达成赔偿协议时金哲红的精神抚慰金比例与刘忠林一样,也按自由赔偿金的75%处理。

金哲宏案回顾:

1995年9月29日,被害人尸体在永吉县双河镇新立屯火车道附近被发现;

1995年10月11日,金哲宏被永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

1996年2月5日,金哲宏被永吉县检察院批捕;

1996年11月9日吉林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金哲宏死缓;

经过两次发回重审,2000年8月23日,吉林省高院在终审裁定中,维持了吉林市中院对金哲宏的死缓判决。

2014年7月29日,澎湃新闻对该案进行报道,同日,吉林高院回应称,将对该案进行调查;

2018年3月,吉林高院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2018年10月24日,该案将在吉林高院再审开庭。

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对原审被告人金哲宏故意杀人案进行再审宣判:认定金哲宏故意杀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判决金哲宏无罪。

2019年6月3日上午,入狱23年后获得无罪的金哲宏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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