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21:37:11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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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罗某等4名被告人涉黑一案在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由于4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依法指派了4名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参加了本案诉讼。
(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庭审现场)
井冈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此涉黑涉恶案件高度重视,在收到指定辩护通知当日指派办理刑事案件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四被告的辩护人。同时要求承办律师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执业纪律,做到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正确履行辩护人职责,依法、有序地为被告人提出辩护意见,通过辩护活动使涉黑案件达到刑事诉讼法中证据确实、证明充分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更有效地为该起涉黑涉恶案件的诉讼提供法律服务。同时,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全程旁听庭审,在提升业务水准的同时,对庭审辩护质量进行监督评查,确保案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井冈山市司法局 尹倩 )
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15督导组督导进驻时间原则上为1个月。督导进驻期间(2019年4月1日—4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1-88918600,专门邮政信箱:南昌市A3630邮箱,邮编330036。督导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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