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05:14:08来源: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不是不用判刑,而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其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时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网友咨询:
去年喝醉酒打架给人打住院了。又陪人家5万,在派出所拘留了15天,又拿出1万说取保候审时用,(取保候审1年)今年3月份要去也没说什么就把1万扣留下了,说没事了又让回家了,今年3月11号又叫去了说取保候审应该没事了,就去了,可是又把人给拘留了,这是为什么?都已经说没事了怎么又给扣下了呢?是不是要钱啊?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王运才律师解答:
取保候审需要判刑,但有一定自由。
在我国,取保候审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王运才律师普法:
有关取保候审的法律条文:
《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王运才律师,武汉大学法学学士,中南大学刑法学硕士,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领域:公司法律事务,房地产建设工程,刑事辩护。曾在上市公司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承先做人,后做事的执业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