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08:24:09来源:法律常识
“您好,我们是翟某某的辩护律师,因防疫期间看守所不便安排会见,我们能否借用贵院的远程提讯室进行会见?”“好的,我帮您联系技术处协调安排。”
6月2日下午,松滋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案件管理中心接待了两名律师,称因疫情防控需要,看守所等羁押场所暂停了律师现场会见,给案件办理带来一定的难度,特申请到该院进行远程“隔空”会见。
经综合考虑认为,目前疫情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为充分保障律师会见权和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妥善解决特殊时期律师会见难题,该院第六检察部迅速协调跟进,及时与技术部门、监所部门和市看守所沟通联系,经反复协调、设备调试后,最终借助远程提讯系统帮助律师实现了远程会见,为律师会见开辟了一条“云通道”。
“今天是疫情发生后第一次会见当事人,我们借助检察机关远程提讯室,实现了与犯罪嫌疑人远程会见,我能真切地感受到检察院为保障律师会见权益所做的努力,给我们提供了优质的服务。”会见结束后,丁律师向该院对律师工作的理解支持表示由衷感谢。
据悉,自深入贯彻省院落实司法为民“八件实事”专项工作以来,该院认真落实高检院《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截止目前,该院利用远程提讯室为律师提供会见服务3次。下一步,该院将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上深挖掘、再发力,积极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