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3:11:10来源:法律常识
为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破产案件管理人队伍建设,市中院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确定5家社会中介机构编入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12月29日下午,市中院邀请入册的5家社会中介机构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江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司法鉴定处处长谢善娟、市中院民二庭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市中院民二庭副庭长任慧主持会议。
会上,谢善娟处长宣读了《市中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名单,民二庭副庭长曹守军介绍了全市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江苏田湾律师事务所、江苏苏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分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连云港分所、江苏公善民律师事务所、江苏天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5家入册机构负责人,围绕管理人履职能力、职责要求、监督管理和自律要求等方面作了表态发言,展示了投身企业破产工作,积极担当作为、不断创新发展的决心。
李江蓉副院长强调,破产管理人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创立连云港破产工作品牌,切实优化全市营商环境: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履职能力。破产案件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高,管理人需要在繁忙工作之余不断学习和实践,开阔思路,发挥创造性思维,积累新经验,实现新发展。二是要勇于担当作为,充分发挥管理人职能。要依法开展破产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与各方机构和部门协作联动,切实发挥好府院协调联动机制的作用。三是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凝聚破产工作合力。要在法官的指导下围绕破产财产开展管理工作,要加强请示汇报工作,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当作机构品牌进行打造。四是要始终加强自律,自觉维护管理人良好形象。要有为国家、为社会做贡献的情怀,严格要求自己,强化对各种执业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坚守底线,成就优秀品牌,为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我市营商环境优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图片 | 方帅
编辑 | 张晓晓
供稿 | 民二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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