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18:34:12来源:法律常识
4月15日,市民刘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反映,2004年,他在德州城区签约租赁了一块土地,专门用来经营钢材生意,租赁期限为20年。近日,出租方“单方面违约”,要求他搬离原址另寻他处,并强行将其店铺断电,刘先生认为,这种“无视合同约定的不诚信行为”,给他和其他承租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而土地所有者也表示这么做有合理的理由。
租赁合同。
商户:20年租期未到土地被收回
“合同截止期限是2024年,目前我们仍在这里正常做生意,现在莫名将土地收回,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提起对于出租方“单方面违约”一事,他显然有些气愤。
按照刘先生提供的土地租赁合同,记者发现,刘先生口中的出租方为德州鲁北工贸钢材大市场。合同内容为:出租土地为鲁北工贸钢材市场内的土地,需保证租赁土地经营钢材二十年不变,租赁期限200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每亩土地租金按照每年2000元人民币缴纳,并且可以按照统一规划自建经营用房。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租赁的土地面积大概为1.67亩 ,除了租赁费还需要缴纳管理费,前期建房子,安装吊车和铺路就投入了15万,如果后期土地被征用后,将至少损失30万元。
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而像刘先生有此遭遇的一共牵扯六家商户的11亩土地。另外一家商户孟先生说,4月10日之前,鲁北工贸钢材市场办公室工作人员曾来收取过地税,4月10之后,有第三方便提出来我们租赁的土地已被收回,并强行让我们搬家,期间三次断电,我们现在已经无法正常经营。“目前,我们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无果,第三方称土地已经被收回,明天还要进行封路,合同中明显规定,如若政策拆迁变动,也需要由拆迁方进行赔偿,现在却强行让我们离开,而且无任何赔偿方案,这样我们不能接受。”孟先生说。
部门:建议赔偿问题走法律程序
对此,记者联系到鲁北钢材市场办公室,一位盖姓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土地收回确实涉及到六位商户的共11亩土地,“目前主要是该土地的所有者想将土地收回,而鲁北钢材市场作为合同签署方也一直出面协调,但仍然未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大概是十六年前签署的,当时按照每年一亩地2000元的租金。”据该盖姓负责人介绍,去年这块土地已经被重新拍卖,新的土地所有者认为这个租金定价太低,且拟将此块土地另作他用,因此不想继续租赁给这些商户,理由是当时签署的租赁合同中明确表示,土地是不允许被转租的,可是这六家商户有五家都将土地转租了出去,对此,鲁北钢材市场办公室也多次出面协调,可是并未取得一致意见。
“而对于断电、封路的行为,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核实,目前派出所也已经出面介入,因为合同签署方是鲁北钢材市场,如果牵涉到我们的具体赔偿问题,我们建议商户走相关法律程序。”该盖姓负责人告诉记者。
“合同的契约精神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精神,考验着市场主体的诚信准则。第三方也就是新的土地所有者,应该尊重双方合同,协商解决。商户可以通过正常法律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谭德刚律师这样说。
而关于事情的进一步进展,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记者将继续追踪。
(齐鲁晚报 齐鲁壹点 记者 刘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