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6 21:09:09来源:法律常识
庞小姐:我的一个住房正在出租中,但是租客老是喜欢拖欠房租,请问我在合同里面加一些什么条款,才可以有效避免租客拖欠房租呢?
朱律师:您可以与其签署补充协议,在协议中添加违约条款,约定如果他拖延房租的,需按日向您支付违约金;另外,若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一定条件的(如:超过十天的,或者逾期的租金超过1000元的),还可以约定您享有免责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还有,以后您再签署租赁合同中,要约定先收取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同时,把前述违约条款也写进去,这样可以全面保护您的权益。
同时您也应该注意,即便租客违约,不支付租金,您也不能采用砸门等手段自行处理租客物品,因为这会涉及到租客财物的丢失、损坏等问题,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如果发生纠纷,建议您通过社区调解、辖区派出所介入或者诉讼、仲裁等合法的方式维护您的权益。
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违反支付租金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