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9:16:13来源:法律常识
裁判文书是每一位律师都非常重视的司法数据,裁判文书的检索对每个专业领域的律师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我们有非常多通过执行被执行人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第三方债权回款的成功经验,因此裁判文书检索是我们执行律师的一项重点工作。
但从今年10月份开始,我们合作的多个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均陆续通知应主管部门要求,开始对展示的裁判文书数据整改。
整个第三方法律数据检索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那我们律师的案例检索怎么办?
01 “已弃疗”
1.无讼案例:
数据库已关闭,无法使用。
2.启信宝:
1)关闭了单独的裁判文书检索端口;
2)企业自身关联的裁判文书也关闭,不展示正文;
3)恢复时间未知。
02 已整改
1.阿尔法律师平台
1)检索框仍可以使用“当事人”、“法院”、“法官”、“律师”作为检索关键字段进行检索;
2)裁判文书“当事人”部分全字段隐藏,“法院、案号、律师”字段隐藏;
3)增加“裁判文书网链接”补充;
4)“合议庭法官信息、裁判日期”全字段隐藏;
2.聚法案例
1)检索框仍可以使用“当事人”名称进行检索
2)当事人、律师信息仍在,仅“法院、案号、法官“隐藏
3.企查查
1)检索框已无法使用“当事人”名称进行检索
2)裁判文书“当事人字段”的全字段隐藏,增加“裁判文书网链接”补充
3)法官字段隐藏,裁判日期、案号、法院信息仍保留展示
03 “坚挺”可用
北大法宝
1)仍有“当事人”、“法官”检索栏;
2)检索裁判文书,“当事人”、“法院”、“案号”、“法官”“裁判日期”等全部信息均展示,无影响;
3)硬气的声明
1.优先使用
根据我们所了解的信息分析,北大法宝后续受此轮整改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而且,北大法宝的数据库案例信息更新及时、案例资源齐全,检索引擎、检索字段的设置也都能够符合、满足我们律师的检索逻辑与需求。
因此,推荐优先使用北大法宝进行案例检索。
2.技巧使用
如果案例检索有可视化、部分数据分析的需求,仍然可以选择使用阿尔法律师平台的数据库进行检索。
同时结合使用“批量下载”功能,导出的EXCEL或其他格式文本,仍然保留有包括“法院”、“案号”、“当事人”、“法官”、“裁判日期”等全部信息,不影响我们对裁判文书信息的获取与分析。
3.最后兜底
目前的整改,仅是针对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而裁判文书网的裁判文书信息,不进行隐藏、删除。
因为访问量实在过于巨大,尽管裁判文书网持续在升级优化,检索访问速度慢一直是大家的槽点。
但如果想要免费获取最全面、权威的裁判文书数据,还是需要最后兜底使用裁判文书网。
1.基于数据安全要求,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的管理将日趋严格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在2021年9月1日起的正式施行,对数据的收集、存储、加工、公开等等数据处理活动,都将日趋严格、规范。
裁判文书等司法数据,作为一项重要的数据资源,必然受到重点关注;相关的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必将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
2.对于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的司法数据展现整改要求,应该规范统一
可以看到,截止目前,各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在此轮整改中,整改的“焦点”、“方式”并不统一,给我们在案例检索的使用上,造成了一定的困扰。
而根据我们获悉的信息,后续主管部门将会对此轮的整改结果进行审查、监督。可以预见到,未来各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的整改应该趋于规范、统一。
3.在数据安全的大前提下,支持鼓励第三方数据平台对裁判文书数据的深度处理、展现,有利于司法公正
裁判文书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是关系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
从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开始,到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再到2021年1月19日《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裁判文书的公开,极大的推动了社会司法公正的进步。
在这五年里,各第三方法律数据平台对裁判文书的收集、存储、展现,客观上确实减少了人们在案例检索上对裁判文书网的服务器访问带宽压力。
并且在后期,通过发明、使用了能够对裁判文书进行结构化处理的计算机信息技术、机器学习等,实现了对裁判文书更加智能的检索、加工、应用。
可视化检索报告、类案检索、智慧法院等,都是基于裁判文书二次加工利用的、非常有价值的成果。
结语
因此,我们由衷的希望,在符合数据安全的基本前提下,能够支持鼓励第三方数据平台对裁判文书数据的深度处理、展现。
本文作者:黄若阳 「执着」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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