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9:30:14来源:法律常识
摆明立场,李女士的妄为开始反噬了。
其一,李女士必定没有法律证据。
王先生给你分少了钱,请走法律程序保障自己,
王先生污蔑、看轻你,请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若说法律不公,那应该是你举证不够。普法普到现在,大家应该有基本的认知,即,婚姻中的过错方一定在财产及抚养权分配上是处于劣势的。如果真有落地的罪行,那净身出户都不稀奇。很可惜,法律没有站在李女士那边,起码她认为没有。
婚前协议,那是双方财产悬殊太大,或是双方都太大才有的,李女士的情况属于前者。人家婚前奋斗所得确实没义务跟你分享。这个没得说。
所以,如果李女士真的有实锤,最应该锤的地方是在法庭,那样才能为她获得巨额回报。所以,她或许是有些聊天记录或者是照片,但无法形成法律上的“证据”。
其二,离婚是件不该摆上台面的事,让全中国陪着这位女士打离婚保卫战,尤其自私无理。
即使首富离婚,也只发新闻给他的股东看,没利益关系的人谁在乎谁跟谁睡觉生小孩呢?
李女士觉得自己受委屈了,并影响到她的声誉了,于是她发文到了微博上。同志们,微博是大陆媒体啊,李女士生活和学习的地方是台湾和美国,于情于理,澄清小作文都该发在台湾民众平时逛的平台上吧?再次也是FB,INS,是吧?声誉对她的影响在于,影响她以后交朋友,或是小朋友对妈的看法。那么问题来了,她会到大陆找男人吗?大陆有男人要找她吗?恐怕都不会。她的孩子以后的朋友主要是大陆人吗?恐怕也不会。
另一方面,就她那点截图发去给美国人看。。。估计人家觉得大概是碰到了个弱智,要告就告,不告在这瞎bb,还不如发几张艳照吸引眼球。
所以,李女士之恶就表现在非要在大陆媒体上曝光前夫。报的是,锤死王先生事业之心。
她没有法律依据打赢离婚官司,于是拿着无法形成证据但足以吸引眼球的截图另辟蹊径。
于是王先生前半生的故事都被变了质。私德确实有亏,但那是你们的人生,关我们什么事[摊手]每天挂N条热搜。你男人找小妹不要你,你就天天网上闹着要道歉?只能说,凭你自己,你男人甚至不愿意私下说声抱歉,非得要在上亿人面前说出尺度越来越大、词汇越来越爆炸的不堪才行。特别是那种每天一副“我还有料”的做派很无耻,比拿着照片要价的狗仔更无耻。
真是越说越可怜。。。身边人都觉得,这种一分手再见就要自曝前半生的伴侣太可怕,还生了三个娃,肯定是没人再找她当老婆了。
王先生隔离出关了,是时候请个好律师,再帮孩子找个后妈了。
李女士微博小作文所言,涉及大量隐私信息,如属实请告她泄露个人隐私并赔偿经济损失;如不属实,请告她污蔑诽谤并赔偿经济损失。估计李女士的家底都不够赔了,孩子还得王家自己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