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5:22:08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4月份,我们的栏目曾接到市民殷女士的求助,母亲入住德高护理院次日便摔伤导致骨折,在与德高护理院沟通解决事宜时,因双方分歧较大,所以希望通过媒体帮助协调沟通。考虑到,当时我市正处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从严格落实防疫政策的角度出发,我们并没有立即推进双方见面协商事宜。而随着疫情防控相对平稳,最近,殷女士与德高护理院方面进行了当面协调。
今年3月14日,殷女士将母亲送到德高护理院,3月15日早上7点45分左右,殷女士的母亲摔倒。事后经医院诊断,老人胸椎、腰椎两处骨折。对于这件事,殷女士认为,自己母亲摔倒受伤是德高护理院护理不当,加上事发后没有采取及时有效措施造成的。而德高护理院方面则表示,老人在入院体检时,被诊断有“脑梗死”后遗症,有高度的跌倒风险。事发时老人没有听从建议卧床休息,在护理人员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移动滑倒的。
记者了解到,除了老人的摔倒原因之外,殷女士与德高护理院之间分歧的焦点,还出在老人的医疗费用上。
对于殷女士提出垫付医疗费用的要求,德高护理院认为,老人属于擅自移动导致摔伤,且事发后,护理院当即对老人采取查体、拍片等有效措施,并协助老人外出检查治疗。因此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义务,没有垫付医疗费的责任。
在此次协商中,殷女士与德高护理院之间,主要就老人的医疗费用上进行了沟通,其中德高护理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从关爱老人的角度出发,他们建议老人回到护理院做术后康复治疗,他们则在护理费用上进行适当的优惠减免。而殷女士等家属拒绝了院方的建议,他们则更倾向于由德高护理院用现金的方式承担老人前期治疗和后续康复费用。记者最新了解到的消息是,目前德高护理院相关负责人已将殷女士的要求进行了汇总记录,并在内部协商后,给予殷女士答复。
针对这件事,如果双方最终不能协商解决的话,还可以通过其他哪些方式解决呢?对此,我们的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双方可以依据老人入院时签订的养老服务合同及相关书面证明,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进行解决,如果老人家属认为德高护理院在这件事中存在过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供养老机构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和依据。
编辑:柚子
责任编辑:酒酒
终审: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