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7:37:09来源:法律常识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的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和法治公安建设,按省公安厅和市政府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的部署要求,日前,清远市公安局举行了首届法律顾问聘任仪式,聘请林辉、谭平为市公安局法律顾问。
在聘任仪式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广兴代表市公安局与广东明典律师事务所、广东捷高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并向两位受聘律师林辉、谭平颁发了聘书。交警支队、治安巡警支队、警务保障处、科信科、信访科以及法制支队领导参加了聘任仪式。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公安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此次聘任的2位法律顾问都经过严格挑选并报市公安局党委会集体讨论批准后聘任的,聘期1年。
今后,法律顾问将为全市公安重大行政事项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解决执法难题提供法律支持,对公安特定事项调研评估,提出合法合理的法律咨询意见。对公安政府采购、对外招标等民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全市公安各单位将与法律顾问优势互补,在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等各方面与法律顾问反复沟通,为法律顾问了解、参与公安工作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科学决策“智囊团”、规范执法“助推器”、弘扬法治“宣传员”的作用,不断提高公安领导、民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公安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执法水平、提升公安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