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8:21:12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国锋 罗莎莎
2020年4月22日,一艘千吨载货船舶在触碰护岸抛石后致使船舱进水而沉没,而沉船当事各方对打捞费用、船舶维修、事故责任分歧较大。之后,南京海事法院就此案多次与南京海事局执法支队就水上事故船舶打捞、矛盾化解等进行商谈。
5月16日,在双方的共同推动下,沉船被打捞出水,初步消除了沉船对航道安全和长江水环境造成的危险。之后,为进一步解决当事双方在打捞费用、修船支出等方面等争议,法院和海事执法支队还数次组织双方调解,促成当事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将矛盾化解于诉前。
记者在南京海事法院1月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因海事纠纷地域分布广、纠纷产生急、问题专业性强,该院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多方联动,构建“一”站式解纷中心、“二”维站点布局、“三”类人员队伍的“1+2+3”多元解纷纵横“网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回应海事纠纷当事人最急迫的司法需求。
其中,在连云港设立涉渔矛盾、在南京海事局设立水上交通事故、在苏州设立港口纠纷3个一站式解纷中心,精准化解类型化矛盾纠纷。以涉渔矛盾一站式解纷中心为例,自2020年7月设立以来,共调解案件103件,成功化解69件,其中有25件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在诉前化解,使遭受人身损害的渔民不经过诉讼程序即获得赔偿共338万元。在调解成功的案件中,调解时长最短仅为7天,案件当事人均自动履行调解协议约定,无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南京海事法院副院长杨昌顺介绍,通过优化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和巡回审判点的建设布局,在南京、连云港、泰州、苏州设立五个诉源治理审务工作站,集约整合诉源治理、诉调对接、诉讼服务、普法宣传等功能。南通法庭与当地海事部门合作,设立两个水上联合调解室,重点化解水上矛盾纠纷。
同时为就近服务群众,设立8个巡回审判点,减少群众奔波诉讼之累,及时高效解决案件纠纷。目前已在各巡回审判点开庭59次,特别是在盐城巡回审判基地就19件系列案件开展集中开庭,实现审结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
据介绍,该院还吸纳各方专业力量,聘任海事专业律师、学者、行政执法人员等为特邀调解员,聘请协会组织、海事行政部门作为特邀调解组织,参与纠纷化解,为争议焦点精准把脉。此外,还依托海事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探索建立海事司法协助执行员制度,从海事局、交通部门、船员协会、船东协会、律师协会、高等院校等单位及社会组织中选任协助执行员。目前,已聘任江苏海事局22名行政执法人员担任协助执行员,协助开展送达法律文书、提供执行线索等方面的工作,并与海事法院干警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化解海事矛盾纠纷等工作。
目前,该院共设立各类多元解纷站点18个,聘任101名专业人员和6家专业组织,诉前分流案件175件,处理完毕的140件案件中成功化解案件114件,化解成功率达81.43%;诉中委托调解案件12件,处理完毕的9件案件中成功化解案件6件,化解成功率达66.67%。
来源: 法治日报——法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