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田镇交通事故死亡,玉林汽车撞人案始末

时间:2022-10-06 10:55:1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涉嫌在夜间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唐山市丰润区郑某和玉田县窝洛沽镇许某被玉田警方刑事拘留。

前车将人撞倒,后车碾轧而过  玉田交警侦破肇事逃逸案中案

2月2日21时26分,玉田县交警大队突然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在玉新线鸦鸿桥镇穆庄子村路段发生一起轿车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向东逃逸。交警立即赶赴现场,调取现场周边监控视频,确定了肇事车号牌,认定丰润区的郑某有肇事逃逸嫌疑。

此时,从医院传来信息,被撞村妇经抢救无效死亡。3日凌晨,郑某在家人的陪同下到玉田县公安局鸦鸿桥分局投案。郑某交代,2月2日21时许,其酒后驾驶冀B号牌小轿车沿玉新线由西向东行驶至穆庄子路段时,因车速快,将一个步行妇女撞倒,后担心交警追究自己酒驾的责任,就乘夜深人静之机驾车逃逸。

随着案件的进一步侦查,该案又出现了新的情况。法医鉴定称:被鉴定人王某胸腹部外伤广泛且肋骨、骨盆、脊柱多发骨折,单纯撞击不易形成,分析车辆碾轧可以形成。办案民警敏锐地判断,该村妇之死极可能是二次碾轧所致。

为彻底查清案件,办案民警仔细查看沿路监控视频,发现在第一辆轿车将步行村妇撞倒后,第七辆白色路虎小型客车由西向东行驶到倒地村妇处,径直从其身上碾轧而过,车没停即朝东方向驶离现场。民警根据该路虎挂有的车牌号寻踪觅迹,于2月7日将该车驾驶人、玉田县窝洛沽镇的许某连同肇事车辆查获。经技术鉴定证实,许某所驾车辆确与死者身体接触。

对此,玉田县交警大队于2月13日做出责任认定:2月2日21时许,郑某驾车沿玉新线鸦鸿桥镇穆庄子路段由西向东行驶至肇事地点,撞到前方步行的村妇王某身体,致车辆损坏。后遇许某驾车碾轧倒地的王某身体。事故中王某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郑、许二人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无责任。

(燕赵都市报 记者 吴艳丽 通讯员 王志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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