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19:30:1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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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答应你们回去再认真考虑一下,慎重对待这件事。”近日,在靖江法院孤山法庭、院妇执委和辖区妇联组织的共同调解下,一对“90”后小夫妻逐渐缓和了情绪,表示愿意回家再认真沟通,慎重对待两人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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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和杜某于2015年结婚,两人共同生育了一子一女。今年3月,妻子陈某以夫妻双方缺乏沟通、无法共同生活为由,向靖江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靖江法院孤山法庭收案后发现,原被告双方年纪尚轻,且育有一双子女,离婚对于子女的成长必定会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妥善化解双方矛盾,帮助二人修复婚姻关系,靖江法院孤山法庭联合院妇执委,同时还邀请了孤山镇妇联副主席刘沁霖、村妇联主席赵建华,共同对该起离婚纠纷开展庭前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陈某诉称,她和杜某认识将近10年,结婚也已三年多。但杜某在外有经济纠纷,且很少顾及家庭,因缺乏沟通导致双方矛盾越积越多,因此才有了离婚的念头。而杜某则表示,自己与原告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只是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并不愿意离婚。
调解员耐心倾听了双方的述说,了解到双方矛盾的根源在于杜某的经济纠纷及家庭观念的淡薄。但调解员认为,双方仍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要双方能够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努力改正,这段婚姻仍有继续的可能。
为此,调解员首先对原被告采取了分开调解的方式。劝导原告从家庭全局和子女的角度出发考虑问题,切勿意气用事;又对被告开展思想工作,帮助他认识到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错误行为,并鼓励他积极改正,拿出实际行动担负起家庭责任。
随后,调解员们又组织原被告双方相对而坐,引导他们彼此敞开心扉,心平气和地沟通交流。同时向二人指出,好的婚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维系,夫妻二人都应当以家庭利益为重,加强家庭责任感,对自己负责,也对子女负责。
经过一番劝导沟通,陈某终于松了口,表示会认真考虑此事。而杜某也表示,会脚踏实地努力赚钱,争取早日还清外债,一家人好好过日子。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数量呈上升态势。靖江法院围绕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展开了积极探索尝试,邀请基层妇联组织参与家事案件的调解工作,正是举措之一。靖江法院充分利用基层妇联组织成员遍布各村组的独特优势,邀请她们共同参与家事案件调解,在审判方式上注入柔性,侧重于家庭成员间的情感修复,努力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通过小家的和谐稳定促进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真正实现“家和万事兴,家固社会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