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冤枉怎样找律师,喊冤,也是需要证据的吗

时间:2022-11-17 21:09:10来源:法律常识

常有当事人抱怨,说自己如何冤枉,判决如何错误,但有的时候,我们得清楚的一点是,说说容易,但要证明自己所说的,就得提供证据。

比如说一个强奸案件,我看了判决,确实仅仅只有陈述,在案证据仅仅是众多利害关系人的证人证言,而且据判决记载被害人两次被性侵,均发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其间有充足报警的机会,被害人并未选择报警……基于卷宗,确实感觉证据单薄……

所以,我进一步询问申诉人具体的申诉理由是什么,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申诉人给我的回复是,你就看看够不够罪?

我明白当事人的意思,刑事案件的举证责任在公诉人,而不是被告人,所以被告人、辩护人只需要论证公诉人提交的证据,是否能够认定犯罪就可以了,无须提供无罪的证据。

这我当然懂!

但这却不是一个务实处理案件的态度。

一个刑事案件,已经经过了公安机关的侦查、人民检察院的审查、两级人民法院的审理,光是嘴上喊喊冤就能翻案吗?光是强调定罪证据不足,人民法院就会改判吗?

要是想解决好问题,我们得首先清醒地面对问题才好。

所以,不要死死盯着法院、检察院、公安的种种瑕疵或错误,回到案件本身上去,回到证据本身上去。还是那句话,挑法官的问题简单,说服法官才叫本事。

再举一个民间借贷的案子,被告要申请再审。案情很简单,被告给出借人先后写了两张借条,载明收到借款,且收到的是现金,金额不算小,但也没有很大。出借人意外死亡后,出借人的继承人起诉被告还款。

被告一审、二审的答辩虽有矛盾,但核心答辩意见竟然是,要求原告(出借人的继承人)出示汇款凭证,因为被告认为只有汇款凭证,法院才能判决还款;没有汇款凭证,法院就不能凭借借条认定借贷关系。

这种观点有错吗?最高院关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就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两级人民法院干净利落的判决被告还款!

法院有错吗?显然是没有的!因为通过两份借条,法院更倾向于认定被告收到了款项,并且借条上还标明是现金。基于出借人和被告之间是战友关系,不存在套路贷等问题,所以法院做出这种判决,合情合理。

被告冤不冤?我真不知道,似乎另有隐情。但我知道的是,法院讲的是证据,申请再审得有依据,不是靠嘴上说说就行的。绝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嘴上喊冤,其实没有什么用,有用的是,基于证据发表意见。

法院里没有傻子,谁都不会因为您喊冤就判您胜诉的。也请不要拿举证责任分配这些诉讼技巧去搪塞律师,这些小伎俩是律师耍的,真不是当事人应该重视的事情,当事人还是请回归事实,这样的当事人才是智慧的。

2021.9.8 写于北运河东

于哲律师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