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07:32:09来源:法律常识
“送你一张美容卡,进店免费体验。”街头闹市区,推销人员手持卡片,盛情邀请过往行人免费检测肤质、体验美容项目的场景我们并不少见,很多人挥挥手拒绝,但也有不少人以为有利可图,最终落入陷阱。
2019年2月,陈某(化姓)在七星街逛街时被一名推销男子拦住。
“我们店可以免费体验美容项目,来试试吧!”陈某一开始并不感兴趣,并表示没有时间。
“这次美容是全免费的,不花您一分钱。”见陈某有些犹豫,男子继续强调“全免费”“不花钱”等噱头,陈某禁不住该男子的再三邀请,被带至一家美容店。
来到美容店后,陈某便被美容师带到一个房间内做脸部护理。在做护理期间,美容师趁陈某不注意时用眉笔在其脸部画黑色斑点。随后,美容师向陈某谎称黑色斑点为皮肤内提取的黑色素、斑根,必须使用美容店的仪器才能将黑色的斑点祛除。
不仅如此,美容师还加入了许多威胁言论,使陈某产生心理恐惧,无奈在该美容店消费护理费8800元。
据了解,陈某只是这家美容店的受害者之一,有不少市民也被以同样的方式带至店内,强迫消费几千元到万元不等。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如此恶劣的手法不可能再长久。2020年7月,美容店股东及美容师等7人以强迫交易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诗阳介绍,美容店的行为,已经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强买强卖商品的;(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本案中,美容店以威胁的方式迫使陈某消费的行为,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在日常消费生活中遇到上述行为,应该如何预防被美容店强制交易的行为呢?
王诗阳建议,有美容需求的消费者,应选择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医疗美容经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齐全的医疗美容机构或医院,并保留相关合同和票据。若在消费过程中遇到店方欺诈、强制消费、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等情况,要及时报警,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读本君和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对待所谓的“免费体验”承诺,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可盲目消费。
来源:丽江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