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17:16:08来源:法律常识
【业务背景】
本实例是上一实例有关医疗美容医院《股东合作协议》的续篇,法律顾问在为顾问单位起草了《股东合作协议》后,还要承担向原始股东阐明协议条款的责任。为了更好地与顾问单位沟通,法律顾问起草了如下《沟通函》,详细向顾问单位阐明了法律顾问在前期调研中发现的顾问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拟采用的解决方案。
【法律文书】
沟通函
致刘董事长:
您好!
我是夏某某律师。很高兴与您结识!
2016年1月初经王某某律师介绍到某整形美容医院进行项目前期调查工作,在此期间,我对贵院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将人事和相关管理问题的现状及一些感受与您沟通交流,以便我们进一步合作!
一、贵院存在现有股东、执行院长、核心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确、缺少部门管理人员等问题现有两位主要股东、执行院长,个人的工作能力都非常强,且相互之间也非常了解,这为后续顺畅合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但目前贵院的几位院长没有清晰的人事、财务、市场、业务管理、行政管理、医疗安全管理等职责权利的分配协议(或称合作协议)、岗位职责书,这严重影响了工作效率和管理秩序。例如:1.大小事务均由吴院长、李院长出面处理,缺少部门管理层等执行管理人员,在我们两位服务律师调查期间,两位院长如果有事离开,贵院正常开展工作将遇到障碍;2.两位主要股东、执行院长三位之间还没有完备的收入分配方案、财务收支方案及市场管理方案,这将使吴院长和李院长工作时会有不托底的感觉,预期的利益无保障。
上述问题归根结底的解决方案是一个书面的《合作协议》,及依据此协议制定出吴院长、李院长的《岗位职责》。目前,应贵院的要求,我已经起草了《聘用合作协议》的范本,发给了吴院长,一些细节问题,因没有机会与您沟通,可能条款上有些地方与您的初衷和利益保护立场有冲突,所以特致函给您,如果有需要我们改动的地方,我们将进一步依据您、吴院、李院的意向进行修改,以便于我们律师今后明确按照您还是按照李院长的指示来进行下一步治理工作。
二、员工流失率、工资管理制度问题
在贵院调查期间,听部分员工反映,我院现有人员离职率较高,核心岗位人员储备不足,并已经影响了日常的咨询、护理工作,其中的原因我还不十分了解,听说是有工资结构不合理、拖欠工资等问题。
我们公司治理的一项服务是关于岗位职责考核体系及配套工资制度的制定,但理念是留住核心人员,用较为合理的基本工资、提成工资、绩效工资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用制度条款合情合理地扣工资、降薪、调岗、发放奖金、晋升,摒弃老板依据个人意愿和情绪升降、拖欠工资,打造有利于企业主和员工双赢的发展平台。
针对上述问题,特致函给您,希望您能够了解我们的治理理念,并判断其是否适合贵院的需求。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问题在我们律师调查期间,贵院的人员为我们律师中午订餐或外出就餐时的不“从容”,也就是不太敢提供稍微高一点点标准的支出,可能都与员工垫钱来先行支付且报销可能会需要很多解释或繁琐的审批有关。您别误会律师对午餐不满,我明确表态,这不是我要沟通的主旨。我想说的是这侧面体现了贵院财务支出和管理制度影响日常开支报销的效率化和日常小事的执行效率。当然,这点仅代表我个人的现有感受,也许存在片面之处。
四、我的治理团队与贵院合作协议签订问题
由于与王某某律师的关系,所以我们破例后收费进行服务,但还希望签订服务协议。因为有了协议,我的律师团队(即非我个人为贵院服务)才有了工作保障,贵院对我们律师的工作也有了内容范围的限制。《服务协议》初稿已经发给吴院长。
关于我们服务的总报价范围问题,前期的调查工作已经完毕,由于贵院的治理工作相对于其他中小型企业来讲难度更大,在原定的人事治理工作范围内又增加了股东之间的管理权限治理、岗位结构的搭建、医院服务行为规范的起草等多项工作,所以最低服务报价在XX万至XX万之间,希望您初步了解和决策。
期待您的回复!
夏某某律师
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手记】
法律顾问在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后,还要承担向原始股东解释其起草的协议的责任。由于当时笔者尚未与该公司签订顾问协议,需要就此继续沟通,因此笔者采用了书面《沟通函》的方式进行沟通,协调双方的关系,这也是律师推进促成自己业务的一种有效工作方式。经过沟通,双方达成了该顾问协议,由法律顾问为该公司提供深度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