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18:37:12来源:法律常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段相宇
记者近日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了解到,该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推动最高检制定出台有关限制性规定并紧抓落实,持续加强离任检察人员从业监督管理。
“我们在日常监督中发现,最高检某退休干部未经请示报告,接受某刑事案件被告人律师邀请,参与案件法律论证,共同签署该案被告人不构成司法机关指控罪名的论证意见。意见书标有该干部退休前职务,被告人律师向其支付相关费用。”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深入研究,发现最高检在职和退休人员参与案件法律论证相关规定不明确,权责边界不清晰,存在风险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向最高检政治部有关负责人面对面通报有关情况,督促其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开展调研,出台相应制度规定,对最高检人员特别是退休人员参与法律咨询、案件论证并收取报酬等情况进行规范,明确负面清单,确保风险防控无死角、全覆盖。最高检政治部采取组织个人自查填报、梳理日常管理情况和核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对最高检机关退休人员从事或参与法律服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人员离职从业审批监管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离职从业行为限制清单》,对离任检察人员从事或参与有偿法律服务等行为作出明确限制性规定。
“按照要求,检察机关退(离)休人员未经组织批准,不得从事或参与由律师事务所、有关中介机构、律师个人或者案件当事人的特定关系人等组织开展的司法机关在办案件法律咨询论证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有偿法律服务。”驻最高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推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持续督促最高检抓好制度贯彻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预警,及时查办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保政策规定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