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9 23:21:17来源:法律常识
发现有人卖假冒商标的商品,想到法院起诉,那到底应当起诉谁呢?一个真实案例
丽都公司在服装上注册了“丽都”商标,发现一家名叫佳丽女装的网店销售“丽都”牌女装,丽都公司就以商标侵权为由,把佳丽女装店告上法庭。但让丽都公司没想到的是,法院虽然认定佳丽女装店侵权了,但一分钱也没赔偿,为什么会这样呢?
原来,佳丽女装店向法院提交进货合同、发票等材料,提供了上游供货商的信息,法院认为,佳丽女装店提供了侵权商品的合法来源,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丽都公司完全没达到诉讼目的。
怎样才能避免这个问题呢?
在起诉前,丽都公司应当调查清楚侵权商品的生产商、供货商,起诉时把这些厂商一起作为被告,让他们独立或者连带承担侵权责任。还要把佳丽女装店入住的电商平台也列为被告,要求电商平台提供假冒商品的销售信息。这样,假冒商品的销售商、供货商、生产商以及电商平台要共同承担责任,该停的停,该赔的赔,而且生产商还要按照他自己生产销售的全部侵权产品计算赔偿。这样,丽都公司不仅能获得合理赔偿,还能从源头上打掉侵权源头,取得最好的维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