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免费律师法律规定,找法网免费律师法律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2-11-20 13:00:17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5月底,黄浦区司法局联合上海中因律师事务所共同编制了《黄浦区复工复产法律服务指引》,从劳动用工、涉疫合同、房屋租赁、司法行政便民措施等方面为广大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参考。同时,双方利用“12348上海法网”法律咨询热线和“浦江法韵”微信公众号的在线咨询功能,开展法律咨询。从近一个月来汇总来看,市民最关心的问题涉及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的履行,延长试用期等多方面问题。

1问:因疫情原因解除合同,算违约吗?

答: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应以协商为主。向对方说明自身因为疫情遭遇的困难,影响企业生存,希望能够减租或者采取合理措施减小损失;如果长时间沟通仍没有结果,则需要考虑通过法院处理。只要己方能够诚实守信,确实在努力履行合同,但疫情导致自身无法继续下去,也已经及时与对方进行坦诚的沟通,那么,承担违约责任的可能性并不高。但具体还是要由法院根据案情作判断。

2问:如果房东不同意免租而我无力承受,或者免租2个月而我无法继续履行合约,此时房东可能没收押金,这种情况下小微企业有什么办法保护自己?

答:从维护合同稳定性角度出发,通常不会轻易终止合同;如果出租方减租,就表明他也在承担损失;如果减租后,按照目前的情形仍无法正常经营,因而无法再履行的,需要及时沟通,证明疫情对自己的影响较大,努力履行仍无法持续,这样才有可能避免不免租且没收押金,或者减租但不能继续承租并没收押金的情况。

3问:我刚入职一家公司,因疫情原因已延长过一次试用期,现老板想要再次延长试用期,请问是否合理?能否多次延长?

答:受疫情影响,如果企业与员工就延长试用期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多次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顺延的时间不超过员工无法提供正常劳动的时间。比如原试用期为3月1日到5月31日,4月1日到5月31日期间因疫情封控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影响了两个月,那么试用期最长可延长两个月,即顺延至7月31日。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