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公务员的义务具有强制性,公务员不得放弃或不履行

时间:2022-10-30 00:44:10来源:法律常识

公务员考试的竞争激烈程度,想必参加过考试的人都深有体会。在很多人眼中,公务员可以说是所有工作中最稳定的,一旦考上就不会失业,可谓“铁饭碗”。

然而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务员也会有被“辞退”的可能性。

那么,法律规定的哪些情形下公务员会被解除任用关系?被辞退后对将来就业又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公务员辞退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制定,其中第二条明确:

公务员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法律法规对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辞退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不履行义务,不遵守法律可辞退

情形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凡是工作就有考核。如同一般企业每年会有绩效考核外,公务员也有相应的“职业考评”,而根据《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如果连续两年在年度考评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那么单位就可以依法与之解除任用关系。

情形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虽然公务员考试有严格的报考、以及笔试面试环节,但实际中难免会出现报考岗位和录用岗位与个人能力不相匹配的问题,那么此时单位可以选择对该名公务员进行调岗——调到更适合的岗位工作。如果此时不服从调岗安排的,那么单位就可以依法与之解除任用关系。

情形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和第二种情形相似,如果公务员所在机关因调整、撤销、合并等情况需要对个人岗位工作进行调整的(比如2018年国地税合并),那么单位会对其另行安排合理的工作岗位,如果此时拒绝单位安排的,单位就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情形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担任公务员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这种情况主要是指一些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行为,个人存在过错但有没有达到开除处分标准的,那么此时单位可以依法予以辞退。

情形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

关于这种情形的硬性要求是:个人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此时单位可予以辞退。

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不履行义务,不遵守法律可辞退

被辞退后对将来就业又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1)首先明确辞职和辞退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除了上述5种《公务员法》规定的单位可辞退公务员的情形外,《公务员法》还规定了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5种情形:

第八十六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款——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根据相关规定,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是五年(含试用期),也就是一旦考上后在五年内是不能辞职的,并且有些特殊岗位(比如政法干警等)的最低服务期会更长。

(2)其次辞职和辞退后,将来是否可以再报考(公务员)——

简单说如果是辞职,那么目前没有明确的国家规定不得报考,也就是国考一般不受影响。但是从省考来看,就要看各地的地方性规定中有没有相关限定,比如安徽省2019年省考就规定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已离职(含辞职、取消录用等),截至报名时,在机关工作和离职年限累计未满5年的人员。

但是如果是(被)辞退,那么《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此明确: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公务员不再是“铁饭碗”,不履行义务,不遵守法律可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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