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23:33:08来源:法律常识
马大哥是一位独身无子女的残疾人士,无经济来源,靠政府低保救济度日。由于马大哥身体瘫痪,基本失去语言功能且患有尿毒症等重病,现由外甥李某照料日常生活,居住的是马大哥母亲名下的房屋,母亲去世前声称死后房屋由马大哥继承,但没有书面遗嘱。由于每月需要透析治疗,没有经济能力负担医疗费用。马大哥无奈之下希望能够卖房救命,但由于房屋属于父母的遗产,自己没有处分权,于是他向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希望完成房屋的遗产继承,利用其所得份额处分后治疗疾病。
河东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援助申请后,立即指派北京惠诚(天津)律师事务所丁兆富律师代理此案件。丁律师及时和马大哥了解基本案情后,仔细分析现有的证据材料,除了一个房本其他一无所有,继承人在哪?有几个?都是未知数。其中最大的困难是不知道继承人都在哪里。但由于亲属之间多年不走动,谁也不知道谁住在哪里,况且没有任何线索。因为一些证据的搜集,没有法院的调查令根本无法取得。如果继承人找不全,这个案件就很难启动,但如果不启动案件,一些调查又无法进行。
在分析了这些情况后,得出这样的思路:先立案,后调查,再追加被告和修改诉讼请求。围绕这一思路,历时半年之久,找出了所有的继承人依法分割了遗产,并为马某争取了一半以上财产份额,该继承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受援人本身属于残疾人,行动不便,且身患重病,如果没有法律援助的及时帮助,马大哥的生活将面临严重困难。法律援助服务的对象大部分都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照与帮助,只有这样才能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才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才会保证社会的稳定,减少矛盾和案件的发生,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撰稿:法援中心 李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