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03:22:1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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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的广泛使用,使得公检法办案人员、律师等在工作中都经常涉及微信调查取证的工作,因为需要加盖深圳腾讯公司的公章,所以要到微信总部(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去调查取证。举个例子,像法院如果需要调取微信上的交易记录,法院通常需要两个工作人员携带工作证到总部临柜办理,律师则需要向法院申请调查令之后凭律师证原件。
怎样不跑深圳,又能出具一个证明力较高的微信交易记录呢?
看了本文后,普通人在家也能用微信调取微信总部加盖了电子公章的微信支付交易记录明细证明(如图所示)。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到这里,我们就能成功取得文章开头,加盖了微信总部公章的微信支付交易记录明细证明了。
是不是很简单。你学会了吗?
上述方式调取的明细证明,在一些案件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比原来一张张的转账记录截屏的证明效力要高的多。
不过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一些案件中,需要用该记录证明对方确实收到了相关款项,还需要补充其他证据,单一的证明无法形成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链。
因为在该证明的“具体明细”中,“交易对方”一栏,显示的是我方对交易对方的微信备注,或者交易对方的昵称。
举个例子:我把钱借给了小张,而且都是通过微信转账给的钱,小张现在不肯还钱,我要起诉小张要他归还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由责任提供证据。
那么我就要证明两个事实:一个是我履行了借款出借的义务,二是我出借的款项借给了小张。
第一个事实,已经通过上述方式可以取得交易记录明细证明。
第二个事实,如果交易对方的昵称就是本人姓名,或者头像就是本人照片,并且在对话栏中认可了自己的身份,就可以证明该微信是对方本人使用。
但如果交易对方使用的是昵称,那么还要进一步补充对方微信实名信息的证据。
这就需要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微信总部调取小张的微信实名信息了。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中有的看似简单,稍不注意,作为原告未尽到举证责任,就很容易败诉。特别是涉及微信转账等电子证据,举证更是比一般银行转账的难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