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1 05:05:15来源:法律常识
哈哈,别怪我标题党。
这是积极心理学之父马丁·塞利格曼(Martin E.P. Seligman)用过的标题。
在《真实的幸福》一书中,塞利格曼引用调查数据说“52%的执业律师对生活不满意”。
霍普金斯大学(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的研究员说,在104种职业中,律师得抑郁症的风险排名第一,得抑郁症的比率比一般人高出3.6倍……
美国律师情况尚且如此,我们的收入更低,司法环境更复杂,自然好不到哪儿去。
据2006年《首都医药》杂志,1073名北京律师的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失眠的约占70.92%,患焦虑倾向比例达到了67.92%,神经衰弱的有63.75%……
一言难尽呀,一言难尽。
律师大体上可以分为授薪律师和提成律师。
对于提成律师来说,烦恼主要来自于案源不足;
对授薪律师来说,烦恼的是除了伺候客户,还要伺候领导。
但不管哪种律师,都要面对公检法的“不讲理”、客户的“欲壑难平”。
像今天这样事后再写,已难有苦累当时的感觉,不如看我发过的三条朋友圈:
“服务行业,约等于受气行业。
我们的职业是与公职人员打交道,
与公职人员打交道,又约等于受气……
如果没有乐观向上的质地,这个行业干不久、干不好。”
“服务行业的人,我都很尊重,
因为知道服务业的辛酸苦泪。
律师业已经是服务行业里面比较被善待的,
但也是为了一个证据跑断腿,
为了一个小事天天跟法院沟通,
被人天天夺命连环call……”
“如果要用两个字来概括律师的工作,
我觉得只能是“沟通”。
这就是我每天几十个电话的由来,
也是动辄写十页八页的文书的原因。
以沟通作为工作内容的工作,
远比流程化的工作压力大,操心、费劲、折腾。
这大概就是服务业很难做大做强、很难上市的原因吧。”
你看,唉声叹气、牢骚不断,可不是个别现象,
连我这样积极的人,也难免心意烦乱。
幸福感挺重要的,
不只是主观感受上幸福感重要。
客观事业上,幸福感也应该是标配。
一个忧愁抑郁的人,无法让客户感受到希望,
无法带给客户力量,也无法去积极推动事情的解决。
恐怕,还会让法官感到你不上心,让客户感觉你无能,
找上门的机会,自己会害怕、逃避。
对律师来说,幸福难吗?
不难。
因为,幸福只是一种选择。
而感觉愁烦,是习得性的无助,并不真实。
烦恼,是你想多了,而不是事情本身有多糟糕。
孩童学走路,摔倒了就爬起来,啥也不会想。
想那么多干啥,不起来了?
维克多.弗兰克尔(Viktor E.Frankl)说:
“那些烈士的行为,他们的痛苦和死亡,
都表明人不能丧失内在的自由。
他们可以说配得上他们的苦难,
他们忍受痛苦的方式是一种真正的内在升华。
就是这种精神的自由——任谁也无法夺走——使生活变得有目的、有意义。
但这样的人哪怕只有一个,也足以说明人的内在力量可以使他超然于外在命运。”
弗兰克尔的父母、兄弟、妻子都死于纳粹集中营,
他也多次差点被送进毒气室,
在这样的处境中,弗兰克尔尚且明白可以选择内在的自由,
何况衣食无忧的律师?
人,永远有选择如何面对的自由。
你选择不精神内耗,你选择有意义的生活,就一定可以获致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