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1 14:02:03来源:法律常识
(一)延长的原因五花八门。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增加刑事拘留期限理由仅限“突发情况”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二种情况,不予以别的任何借口随便增加,不然,是变向违法超期羁押。但实际上状况如何,仅进行办理案件中就曾经发生过这般一些五花八门的原因;“案件比较复杂”、 “案件繁杂”、“极为重要的鉴定结果并未做出”、“同案犯在逃”、“需赴异地调查取证”这些。
(二)增加原因恰当,但增加期限违反规定。如进行办理一起失火案,因“突发情况”而增加拘留期限正确,依照第69条的规定,此类情况只有增加1至4日,但侦查机关却可以延长5日,显著违反规定。
(三)将增加拘留期限做为变向增加侦查期限的“奇招”。一些案子因为主观因素缘故,一时无法报请检察院审查批捕,就以法律规定原因增加拘留期限。如某被盗案,嫌疑人系省外逃窜工作人员,偷盗了1辆摩托,客观事实比较简单,证明也挺充足,但侦查机关以“流窜作案”为理由延长至30日才报请审查逮捕,严重影响到轻微刑事案件的高效案件审理。
在增加刑事案件拘留的期限测算中经常出现错误是限期测算有误。审理案件企业通常将刑拘的当天测算以内,造成对于整个刑拘期内少测算1日的情况发生。恰当计算方法是:刑拘要以日是计算单位并且期内逐渐之时算不上在期内之内,也就是从期内开始隔日测算。阶段的期满以法定期间天数的最后一日才行。比如,嫌疑人某某某于4月1日被刑事拘留,从第2日算起,届满日期为4月4日;假如增加刑拘4日的,届满日期为4月8日;假如增加刑拘至30日的(也就是从4月4日增加27日),因为4月份仅有30天,届满日期为5月1日。
在我国刑诉法第69条明文规定了公安部门刑事案件拘留的期限、增加限期及原因。即增加拘留期限的现象分为两种:
(一)在“突发情况”下报请核查批捕的时间也可延长1至4日;
(二)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报请核查批捕的时间也可延长至30日。
但是结合实际绝大多数案子,侦查机关都在贴近30日时候报请检察系统核查准许拘捕。这般随意增加刑事拘留期限的情况务必造成大家的高度关注。
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为您详解有关增加刑事拘留期限存有什么样的问题的基本知识,依据相关知识掌握,针对刑拘的增加原因是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的,不可以任意申请办理增加拘押,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风险,咨询报价法律知识,我们也会有专门的侓师详细解答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