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4 15:00:01来源:法律常识
司法部门依规夺走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并解送至一定场地给予关押,是很强硬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我国行政诉讼法要求:对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也许被判刑期之上酷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采用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手段,尚不能预防产生社会危险性,然而有拘捕必须的,应即处份。
依据宪法、刑诉法等相关规定,拘捕必须经过检察院准许或是法院确定,由公安机关实行。任何其他行政机关、团队或居民本人,都没有权利确定或批捕。公安部门也只能是执行逮捕,没有追究其拘捕的权力;在侦察必须拘捕时,应写下提请批准逮捕书,连着案件材料和直接证据一并移交检察院核查准许。执行逮捕时,应该有逮捕证。中国法律法规未要求没证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