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0 20:31:04来源:法律常识
技侦不属刑事强制措施,侦察侦查是刑事案搜集犯罪证据的一种侦查手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三条 公安部门在立案后,依据侦察违法犯罪必须,能够对以下严重威胁整个社会犯罪案采用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要毒品案子;
(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是身亡、奸污、打劫、绑票、纵火、发生爆炸、推广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子;
(三)集团公司性、系列性、跨地区性重要犯罪案;
(四)运用电信网、互联网、收寄方式等执行的巨大犯罪案,及其对于互联网执行的巨大犯罪案;
(五)别的严重威胁整个社会犯罪案,依照法律规定很有可能被判七年之上刑期的。
公安部门抓捕被追捕或是准许、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可以采用抓捕所必须的技术侦查措施。
1、电子器件监听(话筒监听):电子器件监听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的直接性的口头上交谈开展监听。
2、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指通过对各类通讯方式的关联开展监管。
3、电子摄像头:电子摄像头和电信监控各不相同。电子摄像头主要是通过二种方式获得图象信息。一是做好秘密的照相与录影;二是应用电子产品对侦察当事人开展监控、追踪、精准定位。
4、电子邮件查验:电子邮件查验指的是对纸质版通讯和包囊、快件等货运物流开展密秘查验。
5、密搜密取:密搜密取指的是对侦察当事人所处地址、物件开展秘密的搜察及其提取液证、证据等有效证据。
6、内外线侦察:内外线侦察就是指技术侦查单位所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追踪、跟踪、等候、监控、密秘拘捕等综合型方式。
7、互联网侦察:互联网侦察指的是对互联网技术进行秘密侦查的一类方式的通称。
1、有权利可用强制执行措施的核心是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和法院,任何其他我国、行政机关、团队或者个人都没有权利采取强制措施,不然即产生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害,如果情节严重,涉嫌犯罪。
2、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范围是嫌疑人、被告,针对诉讼参与人和第三人不可选用强制执行措施。
3、强制执行措施内容就是限定或是夺走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权,而非对物强制处分。
4、强制执行措施的特性是预防对策,而非惩罚性对策。即可用强制执行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法的顺利开展,避免嫌疑人、被告逃避侦查和审理,开展摧毁、伪造证据罪、再次违法犯罪等防碍刑事诉讼法的举动。因此强制执行措施同酷刑和行政许可存有不同之处。
5、强制执行措施是一种法律规定对策,在我国刑诉法对各类强制执行措施的可用行政机关、可用标准和流程都做了严格要求,其目的在于严格把控强制执行措施的应用,避免出现由于乱用强制执行措施而引起的侵犯人权的负面影响。
6、强制执行措施是一种暂时性对策,伴随着刑事诉讼法的进程,强制执行措施应依据案子的工作进展而给予变动或是消除。
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技侦是强制执行措施吗的相关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安部门在立案后,依据侦察违法犯罪必须,对符合条件的刑事犯罪,也可以进行技侦。因此技侦并不是强制执行措施,反而是归属于侦察手段。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风险,热烈欢迎上法律知识咨询平台,在线律师咨询会给大家进行系统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