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3 15:01:15来源:法律常识
1、审讯嫌疑人。
2、询问证人、受害人。
3、现场勘查、查验。
4、搜察。
5、扣留证据、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要求,以便查清案件,在适当的时候,经公安部门责任人确定,需要由相关人员藏匿其真实身份执行侦察。可是,不能引诱别人违法犯罪,不可选用很有可能扰乱公共秩序或是存在重大人身危险的办法。 对涉及给付吸毒等违禁物品或是财物的犯罪行为,公安依据侦察违法犯罪必须,可以依据要求执行控制下交货。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公安部门在立案后,针对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要毒品或者其它严重威胁整个社会犯罪案,依据侦察违法犯罪必须,通过严格准许办理手续,可以采用技术侦查措施。 检察院在立案后,针对滥用职权开展的比较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巨大犯罪案,依据侦察违法犯罪必须,通过严格准许办理手续,可以采用技术侦查措施,按规定交相关行政机关实行。 抓捕被追捕或是准许、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通过准许,可以采用抓捕所必须的技术侦查措施。
以上文章内容回应了有关“侦查措施的类型都包括什么”问题。根据法律法规,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二个月,案件繁杂、届满无法结束的案子,能够经上一级检察院准许增加一个月。若有其他难题,咨询报价法律知识知名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