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3 15:31:12来源:法律常识
补充侦查是指为案子的解决给予充足的证据资料,在现有侦察工作中的前提下,对原来侦察工作的不足或欠缺一部分再次进行侦察。我国行政诉讼法要求,检察院核查案子,觉得必须补充侦查的,可以自行侦察,也可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法院审判环节被告明确提出一个新的有功案件线索时,法院能够提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理应核查相关原因,并给出是不是补充侦查的决策。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1、补充侦查的方式。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子,对需要补充侦查的,还可以退还公安部门补充侦查;也可以自己侦察,如果需要有权要求公安部门给予帮助。
2、补充侦查期限和频次。针对补充侦查的案子,必须在1个月之内补充侦查结束,补充侦查以2次为准。这不仅指退还公安部门补充侦查的案子,也包含检察院自侦案例中确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子。
3、通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子,人民法院依然觉得证据不充分,不符起诉条件的,能够做出不起诉决定。假如案子通过2次退回补充侦查,依然证据不充分,不符起诉条件的,检察院理应做出不起诉决定。
(二)法院案件审理时期的补充侦查
(1)在法庭审判环节中,检察人员发觉立案侦查的案子必须补充侦查,明确提出延期审理推荐的,仲裁庭理应允许。检察院理应自主侦察,如果需要有权要求公安部门给予帮助。对公诉人在开庭审理时发现案子必须补充侦查而明确提出延期审理推荐的,仲裁庭理应允许。但一该最好以2次为准。
(2)仲裁庭在案审环节中,发觉被告可能会有投案自首、有功等法律规定量刑情节,而提起诉讼和移交的案件材料并没有这一块的案件材料,理应提议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理应核查相关原因,并做出是不是退回补充侦查的决策。检察院不同意的,有权要求法院就提起诉讼控告的犯罪事实依法作出裁判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检察院核查案子,有权要求公安部门给予法庭审判所必须的案件材料;觉得确实存在此方法第五十四条所规定的以不法方式搜集证据情况的,有权要求对其证据收集的合理合法作出说明。
检察院核查案子,对需要补充侦查的,还可以退还公安部门补充侦查,也可以自己侦察。
针对补充侦查的案子,理应在一个月之内补充侦查结束。补充侦查以二次为准。补充侦查结束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重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二次补充侦查的案子,人民法院依然觉得证据不充分,不符起诉条件的,理应做出免诉的决策。
以上就是刑事案补充侦查有什么要求的相关内容。补充侦查两种情况,即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和法院案件审理时期的补充侦查。在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以2次为准,在审理时期的补充侦查则是以一次为准,通过法律规定的补充侦查依然不可以找到很有可能犯法相关证据的,将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