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4:50:25来源:法律常识
导 读
daodu
为提高司法办案信息化水平,提高刑事案件卷宗信息在执法办案中的高效传递和资源共享,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质量和效率,近日,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检察院与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共同印发了《关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送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实现检察机关查办刑事案件电子卷宗和法院判决文书电子版的同步移送。
《实施办法》明确了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的概念,要求法检两家严格按照要求制作刑事案件电子卷宗。
洞头检察院
案件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移送,真实有效地还原了纸质卷宗,为司法办案的信息化建设创造了基础。”
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移送
设创造了基础”
“有些会案案卷太厚了,纸质卷宗翻阅起来很吃力,拷贝在光盘里看就轻松多了”,还没实现电子卷宗随案移送时,经常会有洞头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来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刻录光盘。
针对这种情况,洞头区人民检察院和法院多次调研讨论,联合会签了《关于刑事案件电子卷宗移送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三方阅卷方便快捷、效率倍增
下午一上班就赶来洞头区人民检察院阅卷的律师拿到了一个光盘,他代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卷信息都存在了光盘中,“原来复印卷宗要花好几个小时,二十几册的案卷以为复印需要很久。想着赶早来你们这儿,结果填写表格,导出卷宗,刻成光盘就只是分分钟的事情”。
电子卷宗同步移送不但辅助了检察院业务部门办案,也将律师、法官从浩繁的卷宗中解放了出来,取得了检察院、法院、律师三方共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