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0:56:25来源:法律常识
王某是莱芜某食品有限公司一名职工,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经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障碍程度为伍级。申请人多次要求莱芜某食品有限公司赔偿事宜未果,无奈之下,向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承办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多次与用人单位、劳动仲裁委协调沟通,最终为受援人挽回各项损失60余万元,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只是莱芜区“温暖法援”品牌建设的一个缩影。
2022年,莱芜区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昐”问题,用实效擦亮“温暖法援”品牌。2022年,共接待来人来访和电话咨询4800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98件(其中刑事案件1505件,民事案件390件),为受援人挽回劳动报酬、工伤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00余万元,电话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为困难群众维权提供物质保障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区司法局积极对上争取项目资金,争取中央和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67万元,争取中央和省级法律援助办案专款13.6万元,争取工会维权资金14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用于办理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残疾人等群体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争取区级财政支持,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参照《济南市市级法律援助补贴标准管理办法》执行,年度办案补贴全部发放,共发放办案补贴140余万元,极大地提高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为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织密服务网络,畅通困难群众维权服务渠道
深化“三级网络 一键办理”工作模式。实现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枢纽,15个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6家律师事务所和22家法律服务所为支撑,862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和联络员、160余名村(居)法律顾问为补充的实体平台格局;依托“法援在线综合管理平台”“法援在线”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管理平台,实行法律援助“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互联网 法律援助”更是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全部通过网上申请、网上审查、网上指派办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高效地法律服务。
三、降门槛,扩范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刘某跟随张某在建筑工地干活,张某欠刘某工资5500元,刘某多次讨要未果后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免于审查经济状况,并将此案指派给济南莱芜衡德法律服务所的张立仓办理,案件经区法院审理出具调解书后,张某拒不支行法律文书,承办人员协助刘某办理案件强制执行申请后,多次电话联系张某,反复做张某的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后果,经多次沟通协调,张某终于将5500元工资支付给刘某,刘某终于讨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自2022年1月1日《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区司法局积极落实《法律援助法》及相关规定。实行法律援助申请诚信承诺制,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救助、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等九类事项实行诚信承诺制;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等9种证明材料的人员,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对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等四类情形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对企业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符合法定条件的维权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免三优:即:免于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和优先接待、优先办理、优先指派,让法律援助覆盖面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四、推进部门联动,加大法律援助协作共建力度
在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劳动仲裁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武部、驻莱部队等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服务力度。联合区检察院建立“支持起诉”协商机制,与区总工会签订《法律援助合作协议》,实行案源共享、合作办案机制,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和困难职工法律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今年以来,办理涉及农民工、职工等特殊群体案件152件,为农民工、职工取得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560余万元。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派驻值班律师为1135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在场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律帮助,为370名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刑事辩护,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公正。
五、强化监督管理,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牢牢把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生命线”。细化案件预审制度,明确首问责任人的职责,采取律师集体讨论、告知诉讼风险等措施,从源头上避免瑕疵和投诉案件发生。细化动态监督机制,指定2名案件质量监督员,通过个案跟踪、庭审旁听、电话回访、受援人填写质量反馈卡、案件评查等监督措施,实现案件从登记到办结的全过程监管。细化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卷宗封面、目录、文书格式电子模版,指定2名档案员审查结案卷宗,对达不到标准的卷宗退回整改,督促承办人员履职尽责。在2022年济南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中,我区案件质量被评为优秀等次。
六、多途径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组建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印制《法律法规20问》等7类宣传图本3万余份,利用时间节点开展“温暖法援保权益”系列宣传活动,与区妇联联合开展了“三八妇女维权周”“关爱妇女儿童”宣传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队联合开展“温暖法援保权益˙关爱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九九老人节到来之际,与雪野司法所联合开展了“我们的节日˙重阳---法律援助在身边”宣传活动,并组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到凤城街道、雪野街道20个村(居)开展《法律援助法》《民法典》法宣传活动32场次,现场解答3200余名群众法律问题,发放相关宣传资料2万余份,充分利用“新莱芜”、《济南日报》、《山东商报》等网络报刊媒体,宣传法律援助经验做法20余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