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2:54:51来源:法律常识
大概人的格局决定了人生。现在想起来有些可笑的一件事。当年大约是1998年期间,我在威海一家律师事务所执业,我已经办理了律师执业证,另一位外地来的律师执业证尚没有下来,手里持有的是实习证。他受理了一件刑事辩护案件,在环翠区公安局,公安局不允许他会见,他只能委托我会见。
我们一起去看守所,我进去了,那位律师没有能进去。这位律师外门喊着“还有我!”警察笑着对犯罪嫌疑人讲“你还有个律师没能进来。”
当初会见规定是半个小时。侦查人员在场监督会见。我谈了二十分钟,就完事了。
我们出门发现这位律师说“时间没到!还有十分钟!”。警察说“是,还有十分钟。回去。”。我们回去坐着“警察说规定会见半个小时。就是没有说完,再谈十分钟我们还能不允许吗?”
现在回想起来很是有意思。
当初这个案件,后来犯罪嫌疑人被无罪释放了。
我也再没有见到这人。我也是白打工了。这位律师也没有对我有任何报答。
这位律师在威海做了五六年律师就回老家了。
律师的格局决定了律师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