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4:02:27来源:法律常识
2月7日上午,本报联合江西省律师协会、吉安市司法局、吉安市律师协会、习溪桥街道开展的第328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在吉安市人民广场举行,活动不仅得到了吉安市各大律师事务所的鼎力支持,也受到了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
吉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涂建生亲临现场支持“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并在现场与律师们交流互动。
“公益律师”现场答疑
“公益律师”吉安专场受欢迎
“我是看到你们报纸预告,特别带着材料来咨询的……”
在现场,一张张热切的面孔,一个个棘手的问题, 通过律师们的专业分析和讲解,他们找到了问题的答案,也明白了该采取什么方式维权。
7日一大早,严女士就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自己在一家酒店做收银员,电动车停在单位指定的地方,有保安看守,但车子电瓶还是被偷了,她要求单位赔偿,但单位只处罚了保安50元,对她的损失却不肯赔偿,她能否要求单位赔偿?
记者建议她到活动现场来,咨询更专业的律师。10时许,严女士从吉安县赶来,找到律师详细地咨询。
“律师的意见很受用。”不少咨询者在表达对律师的感谢的同时,也希望“公益律师”活动能经常开展。
当天活动原本定于上午11时结束,然而在临近尾声时,仍有不少咨询者带着材料前来,为此,活动延长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24位律师专业答疑解惑
吉安,作为今年“公益律师进社区”设区市普法专场的第二站,不仅得到了吉安市司法局、吉安市律师协会和习溪桥街道的支持,更是得到了吉安市各大律师事务所的鼎力支持,当天吉安市11家律师事务所共24名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江西律星律师事务所刘澍民是当天参加活动的律师中年龄最长的一位,他从事律师行业20多年,因此有不少咨询者慕名前来。
年近七旬的周大爷几年前因为一例颈椎手术不理想,想维权。“由于没有保留证据,也没有做过鉴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院方是否有责任,已经很难确定了,更重要的是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刘澍民耐心地为周大爷分析讲解法律关系。
周大爷说:“维权基本没希望了,要早知道这些程序就好了,也就不会走错路了。”
不少律师对此次活动给予了认可:“对我们自身而言,不仅是专业知识的利用,也是社会价值的实现的一种形式。”
小区维权代表赶来现场咨询
“我们入住小区时,有一块公共绿地,但物业却说要将此绿地改建成停车场,他们有权这样做吗?”家住吉安市某小区的潘先生作为小区维权代表来到活动现场请教。
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段星和袁国进律师耐心听取了情况后,为其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
“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同时第76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袁国进律师说。
段星律师补充道,若要改建应当征得小区内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江西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在业主同意后,物业公司需向绿地主管部门即吉安市规划建设局申请对于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改变审批。待上诉行为完成后,方能进行。
“非常感谢,如果他们擅改规划,那么小区业主将联合起来起诉物业公司。”潘先生说,现在大家都开始学习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活动取得积极成效为“公益律师”点赞
活动当天,吉安市司法局局长周毅也为“公益律师”活动点赞。周毅说,律师参与公益活动体现了律师的境界和爱心,“公益律师进社区”这一活动平台将媒体、律师和群众紧密地联系起来,活动效果也很好,希望活动能坚持走下去,并越做越好。
周毅介绍说,从2013年开始,吉安市司法局精选了部分责任感强、公益心强、业务素养高的律师到市信访局参与接访,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
周毅还表示,近年来,吉安司法局和吉安律师协会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热心开展公益活动。希望今后与“公益律师进社区”多合作,将法律宣传做得更好。
◎文/记者淦丹丹 图/记者秦方
特 写
副市长与律师探讨信访代理制
吉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涂建生(右)在活动现场 图/记者秦方
本报讯 记者淦丹丹报道:当天9时30分许,一位特殊市民——吉安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涂建生现身“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现场,给“公益律师”加油打气。
得知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是“公益律师”活动的热心参与者,并从万安县特意赶来参加活动后,涂建生不仅认可了“公益律师”的活动精神,还详细询问了万安县律师的公益活动情况。
在现场,涂建生在互动交流中,还特别询问律师,对于律师全程参与信访代理制如何看待?共同探讨如何引导老百姓从“信访不信法”转变为“信法不信访”。
“‘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作为一个桥梁和纽带,要多多加强联系和沟通。”涂建生表示,“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以后还要多多发挥律师队伍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行业发展。
法治年历受欢迎
“法治年历”赠市民 图/记者秦方
本报讯 记者淦丹丹报道:在本期“公益律师进社区”活动现场,主办单位不仅提供了丰富的普法宣传资料,还准备普法漫画宣传栏,通过具体案例来解说法律知识,吸引了许多“粉丝”。而普法宣传资料中,最受欢迎的非“法治年历”莫属。
据吉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刘立强介绍,从2012年开始,吉安司法局采取一年普及一个部门专业法的原则,先后印制了反窃电、反假币和交通安全知识方面的“法治年历”,都广受欢迎。
咨 询
被“获奖信息”骗钱怎么办?
代书遗嘱无见证人有效吗?农村房子拆旧重建未兑现咋办?父母如何赠与房产给子女?破产如何要求保证人担责?丈夫欠赌债妻子是否要偿还?
市民陈大爷:去年,我被街头传单中的“获奖信息”所骗,陆续给骗子汇款近万元。我该怎么办?
江西智桥律师事务所段星律师:根据你的描述,此行为属于诈骗。你应在事发的第一时间应当携带相关证据,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待公安机关破案后,他们将会通知您前去领回财物。另外,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遇事多和家人协商,尤其是涉及财物的相关事宜更应慎重。
代书遗嘱无见证人有效吗?
市民高先生:我父亲病危时由一名护士代书并由自己签名立下遗嘱,登记在父亲名下的房子归我所有。这份遗嘱有效吗?
江西吉泰律师事务所谢小婷律师:代书遗嘱是指非由立遗嘱人自行书写的遗嘱,而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由于其非自书性,所以在对其效力的认定上也比较严格。《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你父亲病危时由一名护士代书并由自己签名立下遗嘱而没有其他见证人,该遗嘱是无效的,但你可以依照法定继承获得该套房子相应的份额。
农村房子拆旧重建未兑现咋办?
市民黄先生:丈母娘家在乡下留有一处老房子,后来村里搞新农村建设,需拆房建活动场所,当时答应另外给地重建。现在房子拆了,却被村民举报说她家是城镇居民,不能在乡下集体土地上建房,村民说法正确吗?
江西荆龙律师事务所的刘荆龙律师:如果事先签订了协议,就按照协议来;若当时仅是口头承诺,那么缺乏有理的证据。不过,即便没有协议,老人作为房子的继承人,拆房子还是要给予补偿的,至于地能不能补,要看具体情况,因为是集体土地,属于村民集体所有。
父母如何赠与房产给子女?
市民秦女士:我有多套房屋,想赠一套给儿子,如何才能让此房屋不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呢?
江西井冈律所事务所花正路律师:你儿子在结婚时可以和女方书面约定此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你赠与儿子此房产前,先书面签订赠与协议,明确写明此房产系赠与你儿子个人。
破产如何要求保证人担责?
市民范先生: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后,起诉要求连带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如何处理?
江西律星律师事务所黄绪银律师:债权人既申报债权,又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力的,在破产程序尚未终结时,连带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又获得部分清偿,将产生“双重受偿”的问题。为此,债权人的起诉应当受理,但为避免债权人“双重受偿”,应当中止审理,待债务人破产程序终结、债权人受偿金额确定后,恢复审理。债权人也可以选择不申报而直接向连带保证人主张权力,后者有权申报债权。
丈夫欠赌债妻子是否要偿还?
市民张女士:因与王某婚后感情不和,我提出离婚。王某称曾向刘某借款,并出具“今借到刘某现金2万元,利息按每日1%计算”的借条,要求由双方共同偿还,并称离婚前不还,离婚后也得还。我认为,这是王某在外赌博欠下的赌债,没有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请问:我能否拒绝偿还债务?
江西祥昀律师事务所邝宪平律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所负的债务。而赌博属于违法行为,故赌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无须偿还。
(文/记者淦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