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0:24:23来源:法律常识
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疫情扩散风险,真正践行司法便民服务理念,确保司法服务“不打烊”。 2月11日,磐石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平台在一天内成功执行两起案件,实现防疫工作和执行工作两不误。
张某系某学校教师,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籍某某借款人民币50000余元,该案于2019年9月2日进入执行程序,经查被执行人张某的工资已被其他案件冻结,且公积金目前无法提取只能冻结,张某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2月11日,案件当事人籍某某打来电话,称其申请执行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其在诉讼期间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于次日到期。执行法官立即调取执行卷宗,准备冻结财产材料。当执行法官到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磐石分中心办理业务时,方知因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磐石分中心至今仍实行网上办公,对此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到该中心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执行法官与该中心工作人员互加微信,后通过微信方式将法院冻结手续传送给该中心工作人员。当日成功续冻被执行人张某的公积金账户,事后将此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在疫情期间仍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非常满意。
2月11日,磐石法院刑事审判庭移送一起追缴违法所得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张某某犯非法买卖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非法所得1640元。立案后,磐石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阅卷,发现该案被执行人仍在服刑中,但卷宗内没有被执行人家属的联系方式,而被执行人家属系陕西省子长县人,执行法官立即查阅刑事卷宗,找到了被执行人刑事案件辩护人王律师,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电话与王律师取得了联系,讲明案件情况,后王律师同意协助法官联系被执行人家属。当日通过执行法官的明法释理,被执行人家属通过王律师缴纳了违法所得款。期间执行法官和王律师通过微信的方式交换了缴款凭证,并送达了结案通知书,此案仅用两天时间便执行完毕。
通过微信公众号、张贴公告等方式对外公开执行案件查询电话;告知当事人可登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执行案件信息,通过邮寄方式邮寄立案纸质立案材料;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被执行人或其代理人进行联系做思想工作;通过微信等方式办理公积金冻结、扣划等业务……
面对疫情,该院执行局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狠抓执行工作不放松,积极探索、开拓思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全力做到案件办理不延迟,确保第一时间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感受到司法的权威与温暖。
新文化报记者 李洋通讯员 郭金夫 王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