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8:10:03来源:法律常识
“有了你们的帮助,我们少走了好多弯路!太谢谢了!”近日,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律师成功为涉案人数多达百人的农民工拿到了薪资,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0年10月28日,郑某等104人到民治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由于涉及的人数较多,仲裁庭告知可以向民治司法所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民治街道司法所所长杨珊珊得知此事后,立即安排法律援助组工作人员到劳动办为群体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受理法援案件服务。
经了解,2020年7-9月,郑某等104人陆续入职深圳市某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寓公司),从事区域经理、商圈经理、业务经理等岗位。某公寓公司仅与2020年7月15日入职的第一批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以更换劳动合同版本为由,收回了第一批员工的劳动合同,后续入职员工均未签订劳动合同。某公寓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仅口头约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但并未按约定支付员工工资。2020年10月15日,员工联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发放工资,发现公司实际控制人失联,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案件的当天,进行法律援助的贺律师向群体案件的代表们宣讲了法律援助和仲裁程序的法律知识,并为农民工开启“绿色通道”,在一天内完成汇报、审批等工作,第二天上级成功指派其为作为案件的承办律师。由于案件涉及人数较多,贺律师一刻不敢放松,立刻组建微信联络群,生怕遗漏某些员工,关于案件的进展或重要通知都一一告知和解释说明。
经过向农民工的多次了解和沟通,贺律师认为该案件工资条作为证据是有瑕疵的,且证据力比较弱,为更好地维护员工的利益,建议员工提供自己的工资银行流水来进一步佐证员工的劳动关系和工资标准。同时考虑到员工即使胜诉,需要拿到工资,还需走执行阶段,贺律师还提前制作了执行阶段需要的全部申请材料。
近日,民治仲裁庭裁决支持了部分农民工的请求。贺律师向没有得到支持的员工做好解释工作,也同时他们引导可以继续进行一审维权。没有得到支持的员工也表示对裁决的理解,接受了仲裁结果,没有起诉。
拿到薪资后的郑某等人十分感动,一个劲儿地向贺律师表示感谢。受援助的农民工们表示,有了法援,他们享受到了免费的律师服务,也少走了许多弯路,对法援服务很满意,其中不少农民工还说自己以后要向更多的人宣传法律援助,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受益。
据了解,近年来,民治街道司法所一直致力于做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工作,农民工的欠薪维权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能。对涉及农民工欠薪维权,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司法所均做到“应援尽援”,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进行援助,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采写:南都记者 邱墨山 通讯员 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