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21:06:06来源:法律常识
保山市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聘
法律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法治公安,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办事,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根据《云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公安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服务单位。现公告如下:
一、参选范围和参选条件
(一)参选范围: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其经营场所须在隆阳区城区内。
(二)参加选聘的律师事务所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实际执业律师5名以上;
2.有不少于3名熟悉民商事法务的执业律师。有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经历和服务经验,具有行政诉讼工作经验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5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所内执业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市公安局各部门及直属分局。
(二)服务内容:
1.为公安机关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草拟、修改、审查规范性文件,防止“法律漏洞”;
2.对重大疑难案件处理、信访积案、重大法律事务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决策;
3.审核民商事合同,为公安机关政府采购、对外招标等民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4.为公安机关执法培训、普法宣传等提供师资和帮助,经委托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反映民意和社会实情;
5.受委托代理公安机关的民商事及劳动诉讼,根据需要参与行政争议处理,代理为公安民警维权等其它法律事务。
三、服务方式
1.律师事务所应确定3-4名符合条件且业务经验丰富的执业律师组成服务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2.定期(原则上每周五上午)至少委派1名律师到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室提供法律服务,统一对接、处理相应法律事务;
3.特殊情况下,根据通知,随时参与。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1.服务期限为2年。
2.服务费用按合同约定支付。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9月17日—9月23日)。参加报名的律师事务所于报名期工作时间自行前往市公安局法律顾问室(永昌路366号3019办公室)领取《法律服务单位报名表》,填写表格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同时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址:永昌路366号保山市公安局3019办公室
联系方式:李海华 13987050795 2192229
王 亮 18887556085
(二)资格审核(9月24日—9月25日)。对参选律所进行资格审查,形成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名册。
(三)审核遴选(9月26日—9月28日)。根据符合资格规定的候选单位的专长领域、学术水平和专业影响力程度、工作沟通联系的便捷性等情况,初步确定选聘律所名单。
(四)评审确定(9月29日-9月30日)。由市公安局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初步确定选聘律所进行审核,确定拟选聘律所名单。
(五)公示及聘任(10月9日—10月15日)。将拟选聘律所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法律服务单位,颁发聘书,由市公安局与律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
保山市公安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