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1 14:06:03来源:法律常识
今年是农历癸卯年也就是兔年,我依然要说胡鑫宇失踪事件。如果你觉得大过年的,听这个内容不吉利,就请你立即划去,反正我不想忘记。昨天,我讲了胡鑫宇失踪事件到底够不够刑事立案条件的问题,我提醒大家注意:请别忘记,30多年前我国就已加入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因此我们需要在所有法律法规中重新对“儿童”定义:18岁以下的任何人。
今天,我重点想谈的是:如果胡鑫宇失踪事件被刑事立案,能不能尽快找到胡鑫宇,让胡鑫宇亲属和每一个关心这个事件的热心网民都放下悬着的心?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需要知道刑事侦查必须要遵守的7个原则:迅速及时原则、客观全面原则、深入细致原则、依靠群众原则、遵守法制原则、保守秘密原则、比例原则。以及,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阶段,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迅速及时原则,是指要求侦查机关接到报案后要立即组织侦查力量,制定侦查方案,及时采取侦查措施,收集案件的各种证据。犯罪分子作案以后,为了掩盖罪行,逃避罪责,总是想方设法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有的还可能继续危害社会。由此,侦查人员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
客观全面原则,是指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尊重客观事实、按照客观事实的本来面目,去认识并如实反映它。所谓全面,就是要全面调查了解和反映案件的情况,不能仅仅根据案件的某个情节或部分材料就下结论。这一原则要求侦查人员一切从案件的实际情况出发,实事求是地收集证据。
深入细致原则,是要求侦查人员必须作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对犯罪的具体情节要全部查清,并要求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毕竟刑事案件千变万化,十分复杂,任何一个细节都可能导致案件的走向,所以侦查人员必须胆大而又心细。
依靠群众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侦查工作中,不仅要充分发挥专门机关的作用,而且要善于依靠群众的力量。犯罪嫌疑人生活在人民群众之间,群众对于犯罪嫌疑人的经历、表现都比较了解,可以为侦查人员提供线索;并且由于人民群众对犯罪的深恶痛绝,人民群众也会主动同犯罪做斗争。
遵守法制原则,它旨在将刑事诉讼活动纳入法制的轨道,以防止侦查人员滥用职权,恣意妄为,保证刑事诉讼的公正性、公开性,顺利实现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在侦查工作中,侦查人员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收集证据。严禁刑讯逼供,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允诺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取逮捕、拘留等强制措施,也必须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保守秘密原则,是指侦查人员必须保守侦查工作秘密,严格禁止将案情、证据、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情况向无关人员泄露,以保证侦查活动顺利进行。因为侦查是同各种刑事犯罪嫌疑人进行的尖锐而复杂的斗争,侦查与反侦查的矛盾,存在于整个侦查的过程,一旦泄密,后果不堪设想。
比例原则,是指侦查权在侵犯公民权利时,必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选择侵害公民权利最小的方式。侦查阶段是刑事诉讼中公权力与私权力对抗最严重的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侦查权的行使可能涉及对公民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限制或者剥夺。基于侦查阶段的这一特性,现代法治国家普遍确立了比例原则。
有了这7个原则的遵守,寻找到胡鑫宇失踪真相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同时,一旦刑事立案,公安机关还可以采取更为有力的侦查手段,也更具震慑性。那么,公安机关在刑事侦查阶段,都可以采取什么措施呢?
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
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
监视居住:在刑事诉讼中,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
拘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拘留所内。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
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立案不等于破案,但7个刑事侦查原则,6种强制措施的综合应用,或许依然找不到失踪的胡鑫宇,但相比民事事件的寻找手段来说,由于其更具力度和威慑力,至少找到的机率会增大。因此,无论是为了一个真相,还是为了一个公信,尽快揭开胡鑫宇失踪的真相,都值得我们付出最大的努力。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重案盘点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