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1 23:38:08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案件里有很多很多的价值判断。而刑事辩护方面最基础的价值判断,其实不是当事人和家属对律师的判断,更不是刑法理论中言及的价值判断,而是当事人和家属的家属对当事人的价值判断。时至今日,人们不得不承认的一点是,即便是亲属之间,也经常会存在利弊权衡。这不仅是因为人在一定程度上都是自私的,还因为大多数情况下,每个人的责任,都不只是对另外的某一个人。
因此,为了尽量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我认为有必要建立紧急联系律师制度,可以视情况建立律师费保险制度。
紧急联系律师制度是很容易理解的。人们在自己还是自由身的时候做一个公证,设定某位律师为其紧急联系律师就像我们上学、就业时填写的紧急联系人。而律师费保险制度,是预付一笔资金在某个保险公司,一旦有刑事案件或刑事紧急情况发生,公证处联系保险公司,则保险公司可以代付律师费
下面是北京专门打刑事案件的律所,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
1.北京京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袁润
2.北京中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胡聃
3.北京张玉成律师团队——主任律师:张玉成
4.北京华伦律师事务所
5.北京英格律师事务所
6.北京中创律师事务所
7.北京京德律师事务所
8.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9.北京星河律师事务所
10.北京斐石律师事务所
现在民事领域已经有意定监护了。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刑事案件如果设定紧急联系律师制度,这个制度和民意定监护制度也还是有点像的。都是预设可能会发生的危难事件,提前做好防范,以免发生意外或更大麻烦,尽量控制风险;都是在不确定的世界里寻求一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