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2 21:43:26来源:法律常识
编者按:以前只有“片警”,现在多了“片律”。
如今,在法律援助中心、派出所调解室、社区、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都能见到值班律师的身影,他们为居民群众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让有诉求的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服务。
围绕开发区“三大战略”的实施,司法局不断拓宽法律服务平台,通过搭建“律师 普法”平台,当好法治精神“传播者”;搭建“律师 援助”平台,当好服务群众“贴心人”;搭建“律师 助企”平台,当好惠企便民“智囊团”;搭建“律师 调解”平台,当好化解矛盾“老娘舅”;搭建“律师 信访”平台,当好平安建设“消防员”,积极引导律师为“双城”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这些“片律”们,在值班时会碰到哪些故事,帮居民解决了哪些纠纷,这其中又蕴含什么样的法律知识呢?让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儿子突患“烟雾病”
父亲冲动之下捅伤餐馆员工
本报记者 杨渐 通讯员 谢玉洁
丁晓燕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的律师,也是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援助律师。前段时间,她接到一起郭某故意伤害的援助案件。
今年50岁的郭某是湖北人,他的儿子小郭2016年来到下沙,在一家餐饮店后厨工作。去年10月30日凌晨,小郭突发“烟雾病”住院。郭某接到消息后也马上赶到下沙。
所谓烟雾病是一种病因不明的、以双侧颈内动脉末端及大脑前动脉、大脑中动脉起始部慢性进行性狭窄或闭塞为特征,并继发颅底异常血管网形成的一种脑血管疾病。由于这种颅底异常血管网在脑血管造影图像上形似“烟雾”,故称为“烟雾病”。
郭某听后,认为儿子患病是由于在餐馆后厨吸食烟油造成的。虽然之后,他了解到其实两者并没有直接关系。
但当时的他,十分冲动。为了给儿子讨个说法,他带着家人找餐馆老板,要求对方赔偿儿子医药费。
在此期间,双方发生激烈争执。郭某一时冲动之下,就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由于现场十分混乱,他不小心捅伤了餐饮店员工之一——老板的弟弟,造成对方腹部受伤、肠道破损,后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郭某当场被抓后,检察机关对其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提起公诉,被害人也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在他羁押期间,儿子也不幸离世。
今年8月9日,案件进入法院审理阶段。丁晓燕被指派为郭某的代理律师。之后,丁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郭某,仔细沟通了解案情。庭审中,丁律师从郭某系初犯、偶犯、并且其有自首情节,向法庭提出辩护意见。“他是处于冲动犯罪,而且在他被羁押期间,儿子也不幸离世,等于是白发人送黑发人,非常悲痛。”
丁律师从法理和情理两个方面的辩护意见,得到审判庭认可,最终郭某当庭获得从轻判罚。“一般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二级的,基本上是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他最终被判了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而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方面,丁律师也与受害人积极沟通,希望对方考虑到被告家实际情况,给予理解,最终双方在开庭前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向法庭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诉求。
最终的判决结果,郭某和家属都很满意,还特意制作一面锦旗,向丁律师表达感谢。
据了解,今年以来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服务,已累计提供咨询超过2500人次,办理案件625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