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02:35:29来源:法律常识
4月18日中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刘忠林的姐夫王贵贞及刘的代理律师张宇鹏处获悉,他们昨天接到吉林高院通知,该院将于4月20日上午9点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一案。
王贵贞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刘忠林在外地,接到通知后已出发赶往长春。问及刘忠林情况,王贵贞称他在外地打工,精神状态不太好,因手机关机家属也无法联系到他,是通过发短信方式告知其要再审宣判。
“他坐牢25年都刑满释放了,再审却还没宣判。他现在不愿意见人,情绪不好。”王贵贞说。
上游新闻 图
该案案发于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从菜地里挖出一具女尸,次日,22岁的村民刘忠林被警方带走。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
从一审到入狱,刘忠林持续喊冤。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做出(2011)吉刑监字第108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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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后,2016年1月,被囚禁25年多的刘忠林刑满出狱,而该案的再审的审限持续被逾越:2016年4月25日,该案再审后4年多第一次开庭,至今尚未宣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再审决定至今已经过去近6年,王贵贞称已多次去最高法巡回法庭咨询,做好了继续申诉的准备。“这是个‘马拉松式’的案件,如果维持原判,我们马上拿着手续到最高法院申诉。”王贵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