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3 23:26:25来源:法律常识
9月9日“女魔头”劳荣枝案一审尘埃落幕,劳荣枝从2019年11月落网至今,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从一审开庭,历经八个多月终于做出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当庭痛哭,泪流满面提起上诉。作为一个三年四地七人的杀人凶手,可以说是罪大恶极,恨不得人人得而诛之,而为她辩护的竟然是周兆成大律师,很多网友不理解,认为律师岂能为“恶魔”辩护,是不是助纣为虐。
周兆成律师因代理“操场埋尸案”“错换人生案”等大案被大众所熟知,知名度很高,但却因代理“劳荣枝案”再次被卷入了舆论的漩涡,究竟律师该不该为坏人辩护?下面我们就由此说起。
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目的都是为了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也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律师作为辩护人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长期司法实践中,形成了法院中立审判,检察院控诉、律师进行辩护的三方架构,控辩审三足鼎立,通过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来实现审判结果的公正。
公检法机关通过打击犯罪来保障人权的职务行为固然值得我们尊重,但如果司法权不受限制,必然会导致滥用或腐败。最近几十年我们国家也发生了不少冤假错案,如赵作海案。佘祥林案、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俗话说真理越辩越明,让控辩双方充分辩论实现审判程序上的公正,是法院正确适用法律,实现审判公正的前提。
近些年来,药某鑫、李某一、杭州保姆莫某晶等干了坏事的人,他们也都受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可以说是大快人心。律师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部分,是基层民众的法律代言人,和公权力进行法律层面对抗,虽然个案同公检法持不同立场,但也是根据事实在法律框架内维护犯罪嫌疑犯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最终目的都是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国家法治进步,律师只是为了同一目的行使了不同职责而已。劳荣枝在法庭上提出上诉时所说“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虽然这句话从她口中说出来看似可笑,但毕竟这也是一句实话,她也必将受到法律层面应有的惩罚。
律师为坏人辩护,是不是没有道德?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