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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5-04 11:25:3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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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面向日喀则籍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日喀则市应急管理系统关于招录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及时吸纳补充执法辅助力量。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全市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市应急管理局具体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对象、数量及职位

日喀则籍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此次共计招录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15名(其中:未就业大学生5名,退役军人10名),辅助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一线执法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与达赖集团划清界限,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为人诚实,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和较强事业心、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记录;

4、综合素质好,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6、招录对象年龄在33周岁及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就业大学生、退役军人;

7、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文化程度;

8、中共党员、法律专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3、身体健康原因不胜任工作岗位需要的;

4、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5、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6、个人征信有问题,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7、其他原因不宜从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执法辅助工作的。

四、主要职责及工资待遇

(一)主要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监管领域内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工贸、烟花爆竹、自然灾害、火灾隐患等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巡检、报告、劝阻、制止,督促企业进行隐患整改;

3、协助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4、市应急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其他任务。

(二)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标准按照对应的学历给予解决;

2、按照市政府和市财政局核定批复的本科、专科、高中学历工资标准给予发放人员工资;高中学历执法辅助人员工资5678.64元/月、大专学历执法辅助人员工资5773.68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执法辅助人员工资5839.02元/月,以上工资均不含个人扣除部分。同时为执法辅助人员购买(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生育保险);

3、为新招录的执法辅助人员配备夏、秋、冬全套执法服装以及日常执法辅助装备;

4、可在市应急管理局机关食堂就餐,标准按市应急管理局干部职工执行;

5、有住房需求的,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协调解决。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初审、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公示、办理入职手续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办公楼207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及线上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提供户主页及本人页)个人征信证明(银行开具),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除以上证件外,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蓝底电子照片。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证明;

5、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4月21日至23日,公开招录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审查,应当说明理由。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准考证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制发,并通知领取;

7、联系人:梁 坤、黄 东(18140411711) 联系电话:0892-8510517。

(二)笔试(占5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报经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同意后,招考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时事政治、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4月25日,具体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原则上按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占50%)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一般为5—7人。考官由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相关单位后确定;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四)政审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招聘对象。拟确定的招聘对象由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派出所提供相关政审材料。

(五)体检

1、考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负责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六)补录工作

因政审或体检环节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政审及体检。

(七)公示和确定招聘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聘对象。

(八)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提供个人书面总结,由用人科室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且通过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集体讨论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与聘用单位签订用人协议,用人协议时间为一年,一年签一次劳动合同。

六、离职

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后,被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1、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3日);

2、经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审批;

3、市应急管理局政工室、财务室办理相关转移手续。

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治区有关规定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追究责任。

七、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等环节将电话告知考生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2-8510517

举报监督电话:0892-8822994(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附件:

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安全生产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1).pdf


来源:日喀则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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