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5 23:29:23来源:法律常识
从1977年7月到农村插队落户,张明担任中学教师15年、检察官15年,2006年调任凯里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科科长、凯里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走上法援之路。从此,他便把“一切为了老百姓,为了老百姓的一切,为了一切老百姓”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服务宗旨和座右铭。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2年,他接待、解答和提供法律咨询达7150人(次),亲自办理和与他人共同办理法律援助案720余件,为贫、困、弱和农民工等受援人取得或挽回经济利益4.02亿元。先后六次被凯里市司法局评为“先进工作者”,四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六次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9月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第五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在群众与法律服务工作者间搭建一座桥
为充分发挥市法律援助中心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张明不断拓展全市法律援助新领域,发挥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密切同公、检、法、人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邀请相关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探讨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形成全市法律服务人员整体联动合力。
为不断提高全市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使法律援助工作在全市形成了良好的氛围,张明除了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公证员积极开展特色法律援助以外,他还把法律援助延伸到学校、到军营、到社区、到企业、到工地、到乡村。还积极通过各种形式的法律援助系列宣传,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案源,全面提升了援助案件数量,让更多的群体获得法律援助。
创新建成“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
从2012年开始,张明以市法律援助中心牵头,专门组织凯里城区13家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部分村委负责人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讨论开展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方法,决定由在凯里城区执业的13家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分别与凯里市20个乡、镇和街道所辖的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签订《法律援助帮扶协议书》。通过结成法律援助帮扶对子的办法,按照协议约定,定期或者不定期到各村寨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法律帮扶工作。
目前,全市192个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全部分别与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签订了《法律援助帮扶协议书》,使凯里市法律援助申请人能就近、方便、快捷地申请法律援助,形成了凯里市“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对农民工、孤寡老人、儿童、病残人员案件,张明倡导优先接待、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三优先原则”。在全市18个镇(乡)、街道的相关部门共建立3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196个村(居)、社区建立19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市级有中心、乡(镇)街道直属部门有服务站,村(居)委、社区有联络点的“三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为百姓开辟一条维护合法权益的“绿色通道”。
心里放着百姓,百姓才会信任支持我们
“只有心里放着百姓,百姓才会信任支持我们”。张明时刻记挂着群众、心系群众,从事法律援助工作12年来,如今,张明经常顾不上85岁高龄而且一级伤残的母亲,也顾不上多陪陪身患癌症的父亲,更多的时间用在加班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013年春节前夕,凯里某公司181名农民工代表39人以企业未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及未发放企业停产期间工资为由,到凯里市信访局上访。张明同志了解情况后,主动要求和一位律师承办此案。为181名农民工依法提起给予发放停产期间生活费案181件;2015年6月,获得360余万元赔款的181名农民工送来一面“农民工三载信访维权,法援人两载尽心援助”的锦旗。
从2012年市牵头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至今,张明同志成为全市参与农民工工资清理工作时间最长、出勤次数最多、办理案件最多的人。七年时间,为3360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达3.61亿元。
供稿:周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