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09 10:15:40来源:法律常识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我们都知道,律师一定要通过国家相关司法考试后,才能取得执业资格。但是,淮安却有一位法律工作者,买了本假的律师证就开始堂而皇之地干起了“律师”,最终受到了法律制裁。
63岁的韩某是淮安市淮阴区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在平时的工作中,他深感律师资格的重要性,但是他本人仅是高中毕业,连报考司法考试的资格都没有。于是,他通过不正当渠道买了一本假的律师执业证,同时又买来十多份某律师事务所函,开始堂而皇之地接起了业务。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贾洪刚:韩某假冒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身份,先后六次接受他人委托,在苏州市吴中区、无锡市惠山区等人民法院从事诉讼代理,以及刑事辩护业务,并收取相应费用。
2017年9月11日,韩某在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使用伪造的律师执业证时,被当场发现。2017年11月22日,韩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过鉴定,韩某持有的“律师执业证”中,“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司法厅行政许可专用章”、“江苏省司法厅年检专用章”均系伪造。截至案发前,韩某使用假的律师证接了六个案子,总共收了六千块钱的“律师费”。法院在审理后,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刑庭法官王丽静:被告人韩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江苏台/周杨杨 淮安台/蔡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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