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刑事律师费怎么算(律师刑事收费标准)

时间:2023-05-09 12:19:06来源:法律常识

龙口市刑事律师费怎么算(律师刑事收费标准)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5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7,0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国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疫情期间,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抗击疫情,在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同时,采取多项举措及时复工,降低经营风险,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公司各项经营工作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7,511.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36.9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0.9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290,669.37万元,较年初增长51.7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2,411.07万元,较年初增长49.71%。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管理层确定了“产品为根、以人为本、科技引领、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用非常手段应对非常经营环境,通过公司聚丙烯熔喷专用料迅速转产扩能,增加了经营收益,提升了社会效益和品牌美誉度,有效冲抵了宏观环境和行业竞争带来的挑战和不确定性,为抗击疫情贡献了道恩力量。

(一)改性塑料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改性塑料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87,747.34万元,同比增长106.18%,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为82.52%,毛利率为39.82%,较上年同期上升26.23个百分点。

公司坚决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逆势而为,积极开拓市场,除聚丙烯熔喷专用料爆发式增长外,其他改性塑料产品保持稳定发展。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聚丙烯熔喷专用料大幅增长,为全国20多个省份的客户发送了聚丙烯熔喷专用料,产品全部供给生产防疫物资的终端客户,避免在特殊时期价格炒作,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在行业内赢得了良好口碑和品牌知名度,入选了“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先后收到国务院和多省经信部门的感谢表彰。

(二)热塑性弹性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热塑性弹性体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8,213.68万元,同比减少7.02%,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为8.01%,毛利率为54.51%,较上年同期上升21.42个百分点。

公司热塑性弹性体业务总体而言呈现稳步发展态势,TPV产品继续保持了行业龙头地位,引领行业发展,树立了行业内优质品牌形象。在保证服务品质的前提下,紧跟市场需求,开发了多款产品,将产品应用领域继续拓展。同时继续加强弹性体三大研发平台投入,做好动态硫化平台、酯化合成平台、氢化平台技术研发储备。

(三)色母粒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色母粒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9,271.25万元,同比增长19.38%,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重为4.08%,毛利率为23.10%,较上年同期上升4.41个百分点。

公司色母粒业务稳步增长,是江北地区最大色母粒工厂。上半年积极进行产品结构调整,重点开发了化纤母粒、黑色母粒和降解母料,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深度开发海尔、海信等老客户,提供高品质稳定母粒,同时积极采用业务、技术一体化,准确了解客户需求,进行新客户开发,色母粒销量稳步增加。

(四)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

1、市场营销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努力实现从“一品一户”向“一品多户”的转变,从“卖牌号”向“卖性能”、“卖应用”转变。深度挖掘大客户资源,提供价值服务,实现合作双赢。根据公司熔喷料产销情况,采用锁定远期销售策略,保证了订单和利润,有力的平抑短期价格波动给客户造成的采购不便利,赢得了市场的赞誉。利用疫情期间医疗卫材市场需求增长的契机,在新客户及大客户拓展方面均有较大突破。全流程推进客户满意度提升项目,优化流程、改进表单,确保问题按照PDCA原则闭环优化,提升了客户的满意度。积极开展新媒体营销和海外推广业务,线上客户累计成交大幅增加,被阿里巴巴国际站选为抗疫物资优质供应商,参加其举办的首次国际线上展会。

2、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近几年一直保持对研发投入的力度,为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品质不断提升的要求,坚持自主创新,在不断优化已有优势产品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协同北京、青岛、龙口研发中心力量,推动技术和产品不断升级,强化项目储备及新产品的研发。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了研发架构和考核机制,增加模块化开发职能,通过管理机制引导新产品的创新。开发了防水卷材料、透气膜专用料、可降解材料、PPS特种工程塑料、防异响全系列产品、吹塑/吸塑级高熔体强度ABS等项目。上半年共计投入研发费用7,758.89万元,保证了研发部门的支出。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已取得的专利共计64项。

3、生产经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流程,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保障经营工作的有序开展。面对上半年新冠疫情带来的医疗卫材市场需求大幅增长的情况,公司通过改造现有生产设备和扩建产能,调整产品结构以适应市场需求,及时向国内外市场大量供应抗疫急需的熔喷料,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

4、人力资源管理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优化了组织架构,完善了管理流程,激活了组织内在动力。继续推进“九定”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推进公司所属单位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平台化和信息化,提高了人力资源工作效率和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水平。通过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借助外脑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提供有力支撑。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文化融合,加大核心骨干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逐步建立良性发展的人才梯队。鼓励创新创造,通过创新载体和制度导向,营造爱才惜才用才的浓厚氛围。

5、资本运营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通过了证监会审核,7月2日成功发行可转债,本次可转债是公司上市后的第一次再融资,打通了融资通道,提升了融资能力,有助于公司资本运作进入良性循环,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该项目建成后,将新增12万吨改性塑料产能,能有效缓解公司现有产能不足,实现对就近客户的配套,增强与客户的合作黏性,补充和完善公司现有业务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奠定公司在改性塑料领域的行业地位。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要求编制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7日决议通过,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无需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数据。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调整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影响公司当期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新增道恩万亿(河北)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无须通过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在河北省景县与河北万亿特种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道恩万亿(河北)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51%,对方占比为49%。道恩万亿(河北)高分子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5月1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景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已实际出资306万元,因此自成立日起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签字: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6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号文核准,同意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8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709,43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70,566.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5,173,957.64 元。2020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36,777.86元,收到的银行专户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67,305.39元。

综上,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6,910,735.5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51,243,123.75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6年12月15日与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改性塑料扩建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已建设完毕,与该两个募集资金项目对应的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已将上述两个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销户处理。至销户时剩余资金66,197.70元已转至募投项目“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对应的中国建设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7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9年7月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8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担任本次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19 年9月19日与申港证券签署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承销协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持续督导期间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申港证券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承接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申港证券指派王东方女士、李强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分别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请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投入情况,使用募集资金12,973.2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973.26万元。该事项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1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7)010143号专项报告鉴证。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2020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0万元。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1,243,123.75元(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3

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2020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50,937,755.7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87,645,806.52元,减去派发2019年度现金股利50,064,382.50元,报告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88,519,179.75元。

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407,0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00,128,76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目前的股本结构状况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由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9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

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向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中“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即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海纳”))提供借款,借款利率为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0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佣金、会计师费、律师费、信用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含税)合计人民币6,546,000.00元后,加上本次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70,528.29元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3,824,528.2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8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0]010038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1MA3M0T933G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经济开发区跃进河以南青连铁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崔青涛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15日

经营范围:塑料复合材料、化工助剂、纳米材料、生物材料、电子材料及相关制品(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限制或禁止经营的产品,不含食品、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及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持股100%。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情况:

四、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提供借款,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青岛海纳是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提供借款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资金使用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可控,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同时青岛海纳与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能够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

五、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提供借款的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建设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满足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海纳新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借款事项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海纳新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0

关于拟解散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及后续安排的公告

一、 概述

为优化资源配置,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结合目前投资市场环境和未来预期,基于审慎使用资金的原则,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解散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后续安排的议案》,同意解散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旭力生恩”)及后续安排。

二、旭力生恩的基本情况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的公告》。

2018年4月25日公司收到通知,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案编码为:SCR6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缴出资金额16,900万元,占旭力生恩99.94%出资份额;重庆生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众投资”)实缴出资金额10万元,占旭力生恩0.06%的出资份额。

三、解散旭力生恩的程序

2020年8月24日,旭力生恩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意解散旭力生恩。

四、解散旭力生恩的后续安排

2020年8月24日,公司与生众投资、旭力生恩、山东龙旭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解散、清算、注销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在青岛海尔新材料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新材”)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向旭力生恩(或旭力生恩指定第三方)支付海尔新材股权转让剩余转让款项2151.2153万元。经公司和生众投资双方确认,剩余股权转让款按照双方在旭力生恩注销前对旭力生恩的实缴出资份额比例进行分配。因公司持有旭力生恩99.94%的出资份额,旭力生恩清算注销完成后,在海尔新材2020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公司需向生众投资支付1.2907万元,公司因分配获得的2149.9246万元无需公司再支付。

五、解散旭力生恩的影响

本次解散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解散该合伙企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发展情况,同意解散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及后续安排事项。本次解散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后续安排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解散烟台旭力生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后续工作安排事项。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3、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增加与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恩模塑”)日常关联交易销售额度1000万元,日常关联交易采购额度500万元,关联董事于晓宁、韩丽梅、索延辉、宋慧东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累计未达到股东大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原名为龙口道恩模具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山东道恩模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晓宁

法定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道恩经济园区和平路西侧、电厂南路南侧

注册资本:3155.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2月27日

经营范围:模具设计加工,模具标准件的经营及各类模具钢材的代销,塑料制品的研发与生产,医疗器械、口罩、护目镜、无纺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上述范围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20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750.90万元,净资产4,313.16万元,营业收入1,833.65万元,净利润416.09万元。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一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能够履行和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履约风险。经查,道恩模塑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无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价格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合理,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由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正常合理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属公司生产经营中的持续性业务,交易的进行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增加。

3、 中介机构意见

上述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属于正常的业务筹划,上述关联交易作为2020年已发生的同类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且在公平、公正、公允的基础上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范运作的要求,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以及信息披露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安排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本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5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增加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 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银河证券

1、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6627期

2、购买金额:5000万元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20%

5、产品起止日期:2020年08月25日至2021年02月22日

(二)广发证券

1、产品名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2、购买金额:5000万元

3、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

4、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3.40%

5、产品起止日期:2020年08月25日至2021年02月24日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和政策开展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也可能由于本产品违反国家新制定或通过的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保障产品的本金及到期收益支付,但在出现银河证券账户冻结、 破产等极端情况下,本公司可能无法履行承诺。如果发生本公司破产的极端情况,客户可能将无法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取回本金及收益,而是将按破产管理人或者司法机关的规定主张其权利。

3、市场风险:收益凭证的约定收益率由银河证券公布,您参与了收益凭证,即视为同意并接受该收益率。在参与期间,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客户已参与的收益率也不会随之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客户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交收资金不足导致无法偿付的风险及无法转出的风险。本产品交易中可能出现因为客户资金账户不足额、自营资金账户不足额、资金划付通道不畅、信息系统故障、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资金划付失败,资金划付将延迟一个或多个交易日,可能会影响您的资金使用安排和流动性。根据《产品要素表》约定,如果本产品可以转让,那么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您只能在认购协议约定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本公司柜台交易市场(或其他场所)进行转让,交易可能不活跃,导致您的转让需求可能无法满足;或者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未设回购或可转让条款,导致您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

5、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在交易的存续期间,如因出现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等不可抗力情形,可能对本产品的成立、兑付、信息披露等造成影响,并可能导致您的投资面临损失。

6、电子合同签署风险: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数据传输等原因,数据传输可能会出现中断、停顿、延迟,传输数据错误等情况;委托人账号及密码信息泄露或委托人身份可能被仿冒;由于互联网和移动通讯网络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网络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电子合同的上传和下载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委托人的网络终端设备及软件系统可能会受到非法攻击或病毒感染,导致电子签名合同数据无法传输或传输失败,客户知悉并认可客户通过银河证券进行柜台市场交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记录以公司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部署于计算机、电子终端和网络之上的交易系统、服务系统及其他业务系统)中记录、保存的内容为准。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并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公司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七、备查文件

相关理财产品的说明书及交易凭证。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4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永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含2.6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青岛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道恩高分子新材料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必要、合规的决策程序,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业绩水平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8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展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于晓宁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

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支付的款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10.79万元。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推进,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二)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等。

(六)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财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在保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于晓宁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1.5亿元(含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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